四、各类学校录取批次安排
(一)第一批次录取学校
1.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2.省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3.市一级普通高中(含同级民办学校);
4.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
指标生录取纳入全市统一招生录取,在相应优质高中学校计划生录取后即进行该校指标生的投档录取。
(二)第二批次录取学校
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五、填报志愿原则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次性填报志愿,即公办普通高中计划生(符合指标生资格的考生视同已填报指标生志愿)、扩招生,民办学校,各级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一次性填报志愿。
(二)在填报公办高中志愿时,各学校计划生、扩招生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只能在同一批次内填报。考生报考各区县经审批同意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其志愿按《普高计划目录》指定区域进行填报。
(三)考生必须认真准确填写由报名点提供的《志愿表》,并按《志愿表》中各志愿顺序在网上进行确认。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均设“专业代码”,考生填报时应准确录入专业代码(数字)。志愿填报结束后,应在报名点打印《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本人签名确认完成志愿填报。
汕头市高中招生各类学校录取批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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