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说明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泰教发〔2020〕6号)《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0年高中段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新教发〔2020〕29号)《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及体育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新泰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录取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录取工作程序、录取办法、录取分数线,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有关信息,实行“阳光”招生。2.坚持集中统一实施录取的原则。在泰安市教育局领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高中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集中录取。
二、录取办法
采取“分数+等级”的方式录取。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以分数成绩(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成绩加上特殊考生加分)和等级成绩(即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历史、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等级成绩)作为考生的高中招生成绩,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C等及以上,并且各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作为报考普通高中的限制性条件(报考指标生志愿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为B等及以上等级),依据考生的报考志愿组织录取。
三、录取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实行分批次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录取并且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可以参加未录满计划学校的录取,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不能录取。
(一)第一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录取。按照新教发〔2020〕29号文件,各高中学校组织自主招生报名、测试工作,根据招生计划,按照1:1比例确定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学业考试分数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报名资格线260分(含)以上且等级成绩符合报考高中学校等级成绩要求的予以录取,否则,不予录取。未录满的计划转入学校统招生计划。
(二)第二批:艺体特长生录取
1.体育自主招生计划录取。按照新教发〔2020〕19号组织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审核工作。取得体育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学业考试分数成绩达到艺体类报名资格线160分(含)及以上、等级成绩6D(含)以上的予以录取,否则,不予录取。未录满的计划转入学校统招生计划。2.艺体特长生计划录取。对专业测试成绩入围的考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的计划数,按照学业考试分数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突破计划。如果学业考试成绩并列,按照《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中体育自主招生拟录取人员及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入围名单》(新教发〔2020〕34号)公布的入围名单排名进行录取。今年特长生录取时有专业小项招生计划的,按照专业小项进行录取。录取时,凡分数成绩达不到艺体类报名资格线、等级成绩达不到6D(含)以上的,不予录取。新泰一中东校、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三校的艺体特长生(含体育自主招生)实行联合招生,对统一录取的考生按照单列计划数、学校专业设置和特长生培养方向进行分配。
(三)第三批次:普通类指标生计划录取。按照新教发〔2020〕29号文件,在指标生录取时,对具有指标生资格、分数成绩260分(含)以上、符合各高中学校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所填报指标生高中学校志愿,按照学业考试分数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分数线上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比较这些考生的等级成绩,录取等级成绩高者,录满计划为止。如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均相同,按照公平原则全部录取。未录满的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转入学校统招生计划。今年指标生录取时继续实行控制分差的措施。新泰一中东校、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三校实行联合招生,对统一录取的考生按照单列计划数随机均衡分配到三校。
(四)第四批次:普通类统招生计划录取。对分数成绩260分(含)以上、符合各高中学校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统招生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考志愿,按学业考试分数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分数线上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比较这些考生的等级成绩,录取等级成绩高者,录满计划为止。如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均相同,按照公平原则全部录取。新泰一中东校、新泰一中北校、新泰中学三校实行联合招生,对统一录取的考生按照单列计划数随机均衡分配到三校。
(五)第五批次:调剂志愿录取。对以上批次普通类录取时未被录取且填报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按照学业考试分数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有空余计划的高中学校,录满为止;分数成绩不足260分(含)、等级成绩不符合高中学校要求、未填写或不服从调剂录取的考生将不被调剂录取。
四、普通高中报名资格线
泰安市教育局公布的新泰市普通高中报名资格线:公办高中普通类260分,艺体类(含体育自主招生)160分,民办高中160分。学业考试分数成绩低于报名资格线及达不到等级成绩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录取和注册学籍。
新泰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