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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0:25
2021菏泽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特长生录取和普通生录取。
特长生录取时,考生需满足招生学校上传考生的特长成绩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该学校两个条件才可具备特长生身份。
普通生录取时,采取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在考试普通生录取,普通考生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生方式。在录取指标生时,先以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分数线为各自参考分数线,指标生在不低于参考分数线100分内,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指标生名额收回,收回的指标生名额按统招生录取。
③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三区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中统招生实行统一录取分数线。
④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线设定为415分。除艺体类特长生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总成绩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职教高考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⑤初中后高职院校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进行录取,按照1:1.2比例投档,须参加院校的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
⑥初中后高师及师范类专业设置报考资格线,总成绩低于415分的考生不得报考,按照1:1.2比例投档,须参加院校的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
⑦社会人员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实行注册入学,由中等职业学校报平台备案录取。
(3)注意事项:
①录取前,对考生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认真全面核查,凡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②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按省教育厅要求办理。考生报到须知由录取学校提供。
③9月15日前,各县区将各高中阶段学校未报到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职成教科备案。因录取考生未报到空出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
菏泽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