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形式呈现。按实际考试成绩(或标准分)划分成绩。评分标准为:85分(含85分)为a;84-70分(含70分)为B;69-60分(含60分)为C;60分以下为d;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三次。高二上半学期结束后,参加地理、生物、历史;高二下半学期后,进行物理、化学、思想政治课考试;高三上半学期结束后,语文,将进行数学和外语考试。
全区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英、日、俄)、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统一考试时间和成绩:语文(蒙古文a)120分钟,数学、外语、物理90分钟,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科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