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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8:35
中考加分政策每个省的政策都不同,以昆明为例:
(一)对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加分照顾。
1、烈士子女,获战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或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12分。
2、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10分。
3、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或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9分。
4、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人民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在职人民警察、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或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6分。
5、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在职人民警察、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3分。
(二)对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的加分照顾。
1、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12分。
2、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9分。
3、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6分。
(三)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照顾。
户籍在石林、禄劝、寻甸3个民族自治县或晋宁夕阳、晋宁双河、宜良九乡,宜良耿家营4个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6分。
有关要求
(一)、加强加分照顾资格的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加分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各审核部门要对加分照顾考生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严格审核,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并将《审核表》及《符合加分照顾的考生汇总名单》报招考机构复核。
(二)、县(市)区招考部门根据审核部门意见对加分照顾考生进行复核后,将加分照顾名单报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加分照顾手续。
(三)、市招生考试院对全市加分照顾考生的申报材料统一复核后,将符合加分照顾考生名单返回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及学校要及时通知到考生。若对加分有异议或举报建议,可向市教育体育局、市招生考试院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71-65311309。
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有关于独生子女中考加分的政策规定,而且各省的加分分值都是不相同的,一般会有5分和10分两个标准。
也有的中考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加分,这个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2022年中考加分政策如下: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 20 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 20 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 ' 见义勇为 ' 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 10 分录取。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 5 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 5 分录取。
8、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 1 分录取。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2022延边中考加分照顾政策《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节选: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8.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 1 分录取。
9.作为推荐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10.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吉教办〔2021〕16号)相关内容:
1.驻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3.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获得省级二等功及其以上奖励的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相关说明:同时具备上述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凡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必须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规定时间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其中归侨子女凭归侨证、华侨凭护照)及其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必须将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先行公示,再经市教育局、吉林军分区、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联审后,由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在“吉林市中招信息网”按奖励类别统一进行公示(城区考生)。有关部门对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如发现在中考奖励加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2022亳州中考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1.加分对象和分值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①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需提交户口簿和市侨办证明材料);
②侨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国外定居的)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侨办证明,不包括侨属、台属、台眷);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台办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及能证明是烈士子女的相关材料);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民族宗教局证明、户口簿、父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供组织部门或本系统省级管理部门文件证明和户口簿);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和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军分区政治部《亳州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要求执行。
①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②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③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规定范围之外的军人子女在中考成绩总分上加1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符合享受中考加分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级及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军官证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亳州军分区政治机关审定合格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县区教育局,由县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核办理。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和《亳州市公安局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亳公政治〔2018〕212号)规定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按《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中考成绩总分上加1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符合享受中考加分政策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子女,由消防救援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属地应急管理局审定合格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县区教育局,由县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核办理。
中考加分的特长有美术、体育、音乐、科技,这些项目都要要参加校级和市区级两级测试,两项测试全部合格,才有可能以特长生身份被录取。
中考体育特长生要测试专项和素质两项:专项占50分,素质占45分、考生基本身体条件占5分。
音乐类需要参加学生艺术水平考试,按九级以上加3分标准执行,钢琴6级以上才可以加分,其余项目要八级才能加分,最多只能加20分。美术类主要是考素描和色彩,按一定的比例给与加分。
但是现在随着教育局出台的各种政策,为了让中考考试更加公平,很多省市都大幅减少和取消了中考艺体生的的加分项目,是填报的高中校的是否可以通过艺考加分,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教育局政策来定。
二、2022中考特长生会取消吗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文件通知,文件中明确要求招生入学秩序要规范,保证入学机会均等等她相关政策。而最被关注的取消艺术特长生也被落实了,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但是由于各个地区的中考性质的不统一,此政策执行也需要一个过程,《通知》中是要求2020年前全部取消总艺术特长生加分项目,但是一些地区从2018年就要开始执行取消艺术特长生加分,比如:广东省教育厅转发了通知,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一并贯彻执行,确保2020年前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外语学科类等各类特长生招生。
法律分析:(1)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6)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8)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