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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8:43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培养具有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火灾风险评估、自动消防设施施工管理、操作、维修、保养和检测能力的消防管理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适应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掌握火灾科学的基本理论、消防政策法规,消防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规范、防火灭火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风险评估、自动消防设施施工管理、操作、维修、保养和检测能力的消防管理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建筑消防技术就业方向
消防救援部门的灭火救援指挥、防火监督、火灾调查岗位;消防工程施工和安装企业;各级建筑消防设计企业;消防技术开发部门及各类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开展消防评估、检测、维保及消防安全培训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政府和大型企业专职消防队;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涉及消防管理的行政部门和城市及社区安全管理部门。
建筑消防技术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主要研究消防法规、消防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消防系统的设计以及消防工程的施工、检测、管理等。培养具备消防工程施工、运行管理、工程造价、施工图绘制能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学校的课程:
《消防法规》、《建筑消防给水工程》、《火灾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建筑供配电》、《通风与防排烟工程》、《消防系统设计与施工》、《建筑电气施工技术》、《消防电器控制技术》、《安装工程预算》、《消防系统的调试与运行》、《消防安全技术)》、《自动灭火技术》、《电气消防工程技术》、《消防灭火救援》、《建筑消防员技能培训》、《消防供配电》、《广联达应用》、《消防工程造价》、《房屋建筑工程BIM建模》、《消防CAD》、《建筑设备安装与识图》、《电工电子技术》、《消防工程管理》、《消防系统运行调试》等。
主干课程是消防安全技术:包括燃烧知识、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等;建筑消防员技能培训:包括消防设施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与检测、自动灭火系统操作与检测、消防设施维修、消防设施保养等。
二、建筑消防技术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三、建筑消防技术就业方向
主要就业岗位:消防安装工程师、消防项目经理、消防系统检测与维保工程师;在消防工程公司从事设计、概预算、施工管理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在消防专业检测公司从事消防安全检测与评估;在消防产品企业从事销售和技术服务;在物业公司从事建筑消防安全等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在消防安全培训机构担任消防讲师;在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的概预算和招投标技术服务。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具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各个院校不同程度实行校企结合的教学模式,强调训练学生的专项业务动手能力,将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的行业标准有机的融入到教学计划中,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能够从事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概预算、消防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与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
建筑消防技术学消防电器控制技术,安装工程预算,消防系统的调试与运行,消防安全技术,自动灭火技术,消防法规,建筑消防给水工程,火灾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建筑供配电,通风与防排烟工程,消防系统设计与施工,建筑电气施工技术等专业。
这个专业是一个专门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工程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并设计消防系统,施工、检查和管理消防工程等的一个专业。像我们日常中看到的火灾感烟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洒水车、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维护,通风排烟工程等建设,都是这个专业研发出来的。
建筑消防技术就业方向及前景:
建筑消防技术技术专业的发展前景比较好,就业方向有消防援救单位的救火援救指引、防火安全监管、火灾事故调研职位;消防工程工程施工和安装公司;各个修建消防设计方案公司;消防技术开拓单位及各种消防商品的制造业企业;进行消防评定、检验、设备维护及消防安全学习培训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组织 ;政府部门和知名企业职业消防队。
建筑消防技术技术专业学习内容
建筑消防技术技术专业的关键学习内容有消防政策法规、消防燃烧学、电气设备防火安全技术、消防绘图与建筑识图、防火安全防爆型技术、建筑防火规范设计方案、救火与抢险救灾援救技术、建筑消防工程项目、消防安全企业管理学、工程建筑自然通风与防排烟、火灾事故全自动警报与连动系统软件、消防工程工程施工、消防系统软件调节、建筑消防技术、消防工程工程造价等。
依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
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2、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3、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4、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6、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
1、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电话安装位置1.3-1.5米;
3、建筑面积大于500m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4、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5、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
6、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
7、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或黑;
8、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9、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
10、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11、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12、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13、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
14、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
防烟、排烟系统
1、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
3、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
4、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5、防烟楼梯间。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18000-20000。28000-30000M3、H。层数超过32层的分段计算。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2、防烟楼梯间为50PA;
3、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
4、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
(1)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
(2)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
(3)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
6、排烟系统的设置的: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
7、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
8、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
9、避难层的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不小于30立方米/秒,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应急照明、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栓、并设有独立的防烟设施,防烟楼梯进行分割。
机械排风(防烟)系统
1、排烟系统的设置条件: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
2、防烟系统的安装位置:
(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
(2)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
(3)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
(4)防烟口设置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
(5)走廊的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室内的按防火分区设置
(6)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
(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
3、通风与空气调节
(1)通风系统应设置,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每五层设置(不超过5层);
(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情况时安装防火阀700C(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
防火分区
1、一类建筑:1000平方米;二类建筑: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
2、高层建筑与裙楼有防火墙及良好的防火措施时最大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
3、高层建筑有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上下开口通道楼梯等,防火分区应按上下连通作分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
4、每层防火分区安全通道门不应小于两个,两个安全门的距离不小于5米。一般在24-40米,环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门距离室内的任何一点不超过40米,室内到室内门不超过15米。
5、首层消防通道走廊宽1100-1200毫米;门900-1300毫米,门往外开。门外1。4米内不应有踏步104、防火卷帘耐火等级一般为3小时;
6、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住户不超过八户,应设有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
7、消防电梯的配置:小于1500平方米设置一台消防电梯,大于1500小于4500平方米2台,4500平方米3台;
8、消防电梯应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前室不小于6平方米;
9、十层以上的建筑应在单元内的阳台进行连通或凹陷。
消防给水及消防灭火设备
1、消防电梯前室设有消火栓;
2、消防泵房耐火等级为2级。消防水箱楼板厚15毫米,隔墙耐火2小时,甲级防火门;
3、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均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其他
1、玻璃幕的耐火等级应耐火1小时;
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
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
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
5、高层建筑的间距13米、群楼6米;
6、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小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
7、建筑物的变形缝及金属结构要加防火保护层;
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电缆井、管道井、排风井、防烟井应每层进行分隔。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消防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
第四条 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