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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21:47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 号)《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教学司〔2022〕4 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2〕1号)和《安徽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与学校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 长:李宜江
成 员:方 泓、杜 凤、吴文涛、周元宽、杨晓奇、孙德玉、
张更立、路宝利、聂竹明、葛明贵、宣 宾、方双虎、
桑青松、吴支奎、全莉娟
秘 书:谭茹轩
二、一志愿复试要求
1.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采取“进1法”取整,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
2.其他专业(见下表)初试总成绩、单科成绩均达到A区“国家线”,均可参加复试。
3月28日 下午15:00 |
八、拟录取
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录取信息都统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网址:http://yz.ahnu.edu.cn)。
1. 总成绩计算
(1)一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7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30%。
(2)调剂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2.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3. 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4.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5. 拟录取名单由学院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发布。
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3)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4)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6)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
6. 补录原则:在复试录取名单按分数排序后,根据排序,确定候选或备选。
九、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
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申诉渠道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纪委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邮编:241000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022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