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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法学考研民法学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发布时间: 2024-09-20 16:57
2022法学考研民法学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2022法学考研民法学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在2022法硕考研备考阶段,大家可以对法硕考研知识点进行一个系统的梳理,形成知识网,对知识的考查方式和重要程度也可以思考一下。考研法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法学考研民法学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相关内容,为报考法硕考研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

教育机构应当承担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证明责任。

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过错举证责任倒置)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

归责原则——过错责任

受害者承担证明责任,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无、限人在教育机构中受到第三人(教育机构以外)侵害的责任承担

原则上侵权人承担; 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以上是考研法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2法学考研民法学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2022法硕考研备考资料相关内容请关注备考资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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