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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1:55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符合条件可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符合条件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符合条件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符合条件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符合条件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符合条件可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符合条件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符合条件可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符合条件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符合条件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符合条件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符合条件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