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啦 高考

请以【我发明的垃圾处理器】】为题写一篇作文

教培参考

教育培训行业知识型媒体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22:31

请以【我发明的垃圾处理器】】为题写一篇作文

我想发明一个万能垃圾处理器。因为现在社会上的垃圾太多了,会污染环境,对人体有害,所以我希望有一台能回收各种各样类型的垃圾的东西。
万能垃圾处理器的本领可大啦!它不但能处理各种各样类型的垃圾,而且能变废为宝,对各种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生产出各种环保用品。它能处理污水,将它变为可口的纯净水;它能对一些不可再次使用的生活垃圾进行燃烧发电或变成有机环保材料;它还能……
它的外形应该设计成小轿车的样子,下面装有四个轮子,可以方便的移动。打开后车盖就可以看到搅拌机,是用来粉碎垃圾的。在搅拌机的旁边安有各种运输带,是用来运垃圾的。在万能垃圾处理器的核心上装一台高智能电脑。这台电脑放在驾驶室的位置上,人可以坐在电脑前输入各种命令,再在处理器的两侧安上各种管子,有进水管和出水管,以方便处理污水用。这种垃圾处理器只要设计体积较小,就可以在医院.学校.宾馆等各种地方使用,甚至可以走进千家万户。

我希望我的愿望可以实现。
谢谢采纳

重庆一学校无垃圾桶,学生携带环保袋上学,是否更有利于环保意识的培养?

说多少,都不如现场来的实际,我们先看看同学们跟老师的说法、做法。

现场实况:

在两江新区童心小学的校园里,你会发现,这个学校的公共区域真的没有一个垃圾箱,可校园里很难看到各种垃圾。垃圾去哪儿了?原来,每个同学的书包里都装着一个环保袋,孩子们自己产生的垃圾会随手放进去。

这些垃圾袋都是孩子和家长一起制作的。有的是用毛背心改成的,袋口有线条装饰。有的是用格子裙改成的,袋子上还绣了些花边。而据他们的老师介绍,课堂上孩子们产生的垃圾都装在布袋里,放学时再分类处理,然后把布袋带回家清洗,“他们从读一年级开始,就是书包里每天装着环保垃圾袋来上学。”

“尽管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每个孩子都做到了、做好了每天坚持用环保垃圾袋,但看得出来,绝大部分同学通过自己的努力已养成了垃圾随手放进自带垃圾袋的习惯。”而走廊没有垃圾桶,也十分干净整洁。

校长有话说: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向上上善”,引导孩子必须从一些小事着手。环保素养应该是一个现代人必备的素养。教育是百年树人的事,要尽可能“去功利化”。从小养成文明习惯,会让孩子终身受益。
一开始没有喊出口号,只是学校方面努力做一些事情,潜移默化地引导孩子,让家长配合,途径主要是校内课堂、家访、家长会等。阻力是有的,有人觉得这太不方便了。我们学校不设垃圾桶的终极目的应该是倡导人人都尽可能地少产生垃圾,因此也不用一次性的东西,来校参观的客人喝了茶杯还要自己洗,对此很多人议论。

家长反馈:

“学校不设垃圾桶,真有点奇怪!”二年级1班谭熙祯的妈妈说,第一次开家长会听到这个说法时很吃惊,一开始还有些担心。但现在,谭熙祯的妈妈的担心变成了舒心,她说:“孩子养成了爱收拾、不随手乱扔垃圾的好习惯,我打扫卫生时发现她的房间比以前干净多了。”

二年级1班副班长程焜余的爸爸说,一开始家长们都觉得这所学校的制度有些新奇,后来发现孩子们的变化可大了。在程焜余的爸爸看来,孩子主要有四大变化:一是懂得了节约;二是环保意识增强;三是有了责任感;四是健康意识提升明显。“程焜余放学后从来不吃辣条等不健康的饮食。”程焜余的爸爸说,这跟学校的文化氛围有很大关系,甚至与家人出去春游,他也成了环保监督员。

二年级2班谭淦文的妈妈本身就是一名环保爱好者,她很赞成学校的做法,还进一步倡导全校师生少用、不用纸巾。2016年春季新学期,她在工厂定制了一批手绢,自掏腰包送给全校师生一人一张。

小编觉得,一个环保袋,并不能带来环保意识,但是当老师、家长,有意识地配合,就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孩子,让孩子养成好习惯。看看2年级1班的副班长,就知道学校的文化氛围确实是感染了孩子,让孩子具有了环保观念,也有了节约意识,这些都是值得称赞的。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趋势,不管出现什么新鲜事物,第一时间都是批判,而不能看到其中的亮点。媒体报道也只是报道了吸引眼球的“重庆一学校无垃圾桶,学生携带环保袋上学”,引起好奇,斥责学校连垃圾桶也不给,要学生带袋子上学,却没有完整报道这一举措实施的前因后果。而网友也只会根据自己的主观感受去评判,没有去了解事情的真相,这实在很不应该。

看完上面的报道,你还会觉得孩子的环保意识不到位吗?我们真该为这些孩子点个赞。

根据生态工程方面的内容列举出一种城市垃圾的处理方法?

通过分选,破碎,发酵,综合分类等工序进行处理.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第一次分选:分选为主要由有机物构成的轻物料和主要由无机物构成的重物料;(2)第二次分选:利用球磨机将无机物重物料破碎,并将破碎后的重物料分选为磁性重物料和非磁性重物料;(3)第三次分选:将分选出的非磁性重物料再次细分:将非磁性重物料分为可回收物物质和无回收价值的物料;(4)对分选出的垃圾进行综合处理.本发明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综合处理,不仅费用较低,而且对垃圾的各类物质均实现了资源化的利用或再生,达到了彻底治理垃圾污染,

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对餐厨垃圾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第四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第六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编写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课本和读物。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用地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机关事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八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第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育内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在黄金时段或者显著版面开展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第十条 本市环境卫生、再生资源、物业管理、饮食、酒店等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纳入行业自律规范,引导并督促会员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第二章 分类投放及收集第十二条 生活垃圾按照以下类别实施分类: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第十三条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和颜色。本办法施行前已经设置、未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和颜色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当结合自然更新分批改造、更换。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准。第十四条 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第十五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具体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责任区,各单位为责任人;
(三)车站、机场、码头、文化场所、体育场所、公园、道路、广场、公共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四)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及食品加工场所等生产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确责任人。

我中考没考好,现在只能上中专,都说中专学校很垃圾,出来以后都是社会底层,上了中专以后真的没出路了吗

不能一概而论,上了中专也可以有好的出路。

中专的意思是中等专业学校,中专为社会提供大量专业人才,是我国专业教育的重要一部分,也是高级中等教育的一部分。

1、中专招生列入国家统招计划,毕业由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开具的就业报到证(以前称派遣证),有整套人事干部档案手续。

2、普通中专学校有学校代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计委下达。当时(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中专的录取分数线一般高于重点高中,凡是考上中专的多为中考佼佼者。学生可迁转户口。

中专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中国百废待兴、人才急缺时,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四年学制普通中专培养了大批拥有专业知识的“栋梁之才”。当时,普通中专录取率低至不足10%(重点中专、部委所属中专和跨省招生的中专更是优先录取),毕业后包分配、有“铁饭碗”和干部身份,所以选拔严格,通过者也大多智力拔群、学业优异,“考不上中专的,才去上高中”,是当时的普遍认知。

90年代末大学扩招前,中央部属中专及省属中专大多升级为学院或并入大学。1999年起国家调整淡化中专与中职的界限,一些省份将地方县市属原职业中学改制为新的中专(职业中专)。

2003年起毕业生数量猛增。2008年起,剩余未升级的绝大多数四年制普通中专也改为三年制,培养目标、教材、教学内容等变为就业、技能为导向(职业中专),另留存少部分改制的普通三年制中专。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设施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本市生活垃圾按照国家标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生活垃圾管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本市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计划,统筹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本区县(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和生活垃圾处理总量控制计划,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动员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工作。第五条 城市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生活垃圾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其所属的环境卫生事务机构负责。
发展改革、教育、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科技、经济信息、公安、民政、财政、规划自然资源、交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邮政管理、供销合作组织等部门或者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资金投入。
本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活动。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倡导居(村)民委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第八条 环境卫生、再生资源、物业管理、电子商务、餐饮、酒店、旅游、交通运输、物流等行业协会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纳入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培训和行业评价,引导并督促会员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九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意识,并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联合相关部门设立科普教育基地,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等知识。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公众开放日,接待社会公众参观。第十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第十一条 本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探索建立计量收费、差别化收费、利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可以通过政府补贴、社会捐赠、村民委员会筹措、农户缴纳等方式筹集。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985大学 211大学 全国院校对比 专升本 美国留学 留求艺网

温馨提示:
本文【请以【我发明的垃圾处理器】】为题写一篇作文】由作者教培参考提供。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培训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我们采用的作品包括内容和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用户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站将及时删除。
内容侵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 @ 2024 培训啦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11548号 美国留学 留求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