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专升本政策
一、招生计划
1.招生高校
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包括公办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省重点建设高校要逐年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2.计划安排
各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规模,编制分类分专业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本科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原则上按照《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0版)》(以下简称《对照表》)的对应关系,确定招考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要求;部分专业确有需要的,经同意后,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对应的高职高专专业范围。英语不作为统一报考条件,但招生高校可根据专业学习需要明确考生英语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等具体要求,并在省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明确。学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二、招考类别
根据专业对口原则,高职高专和本科专业分为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招考类别。
三、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考生需于2020年3月14日9时至18日17时,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可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小160*120,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高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高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医学、护理类等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和学制年限,由招生高校根据行业要求设定,在招生计划中予以明确。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省外高校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2.资格审核与缴费
(1)资格审核
所有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信息,将在3月19日至20日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1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于3月21日至22日的9时至17时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现所在高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缴费
所有经过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在3月23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110元/人),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招生类别:文史、法学、教育、艺术;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
招生类别:理工、经管、农学、医学;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
艺术、体育类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高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的高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2020年4月12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六、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高校录取
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0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其中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
七、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0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按照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在我省应征入伍的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九、其他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高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户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帐号:7332710195900000580;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用途:303024专升本考试费),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2.《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高校打印存入考生档案并寄送至录取高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