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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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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01:41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址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座落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古丝绸之路黄金古道昌吉市中心。
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83号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在哪个区

一、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在哪个区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在昌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具体地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该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以来,先后有13所职业教育学校整合并入学院。目前拥有位于昌吉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的新校区和昌吉市延安路的卫生校区两个校区。学院总占地面积981亩,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0亿元。

学院现有学历教育在校生1.6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14884人。高职学生11893人,中职2991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8760人,占比58.9%。维吾尔族学生6190人,占比41.6%。南疆四地州维吾尔族学生5115人,占学生总数34.4%。

学院有教职工662人,其中专任教师504人,教授、副教授153人,研究生学历和在读研究生110人,双师素质教师22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建成区(州)级优秀教学团队8个,教学名师12名、教学能手8名;州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州级职业院校名校长2人;州级专业带头人11人,中青年骨干教师17人;“冯国凡高层次人才工作室工作室”和“辛德明焊接技能大师工作室”被昌吉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工作室。2017年,引进了6名高层次教育专家,评选了首批12位高技能人才工作室、11位技能大师、8位工匠、7名院级专业带头人和28名骨干教师。

学院常年招生高职专业40多个,覆盖了昌吉州六大支柱产业主要领域,形成了以工程技术产业类专业为核心,带动现代服务产业类专业共同发展的专业布局。是自治区首批高职专科示范校、自治区首个技工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自治区文明单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8年保持在98%以上,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率保持9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满意度达到90%以上,稳居全疆高校前列。2017年高职毕业生就业率98.77%,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就业率97.73%。

近年来,学院坚持“办学跟着就业走,专业跟着产业走,课程跟着岗位走,人才培养目标跟着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走”的办学思路,主动对接产业、服务产业、引领产业,积极构建教育链、产业链、就业链“一体化管理平台”,把工匠精神刻在学生心中,把创新意识融入学生血液,不断提升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教师实践能力、学院服务社会能力。

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弘扬,大力开展学国语、学法律、写汉字、唱红歌的“两学一写一唱”活动和“十爱(爱党、爱国、爱新疆、爱家乡、爱学院、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爱结对老师、爱专业)”感恩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创新推出“班级安全维稳”工作机制、课前5分钟思政教育常态化机制,为实现总目标提供“崇德尚能”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

迈步******,再启新征程。未来的学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为指引,聚焦落实总目标,全力推进优质校建设,为建成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行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不是特别好。
体验感真的很差,宿舍环境差到爆炸,墙都是黄的,还不让自己贴纸隔下,其他的像前面回答的样,庙小妖风大,水浅王八多,没有住那么长时间,住宿费一分都不能少,而且还没退,上课的老师态度很恶劣带部分羞辱性的词汇,其他的奇葩规定让我觉得是把所有学校的问题都归集在了起。
没有课的时候不能进行自由活动,必须在教室里上自习,晚自习可以理解,问题还有个早自习,天天要做操走操,不带间断的,有急事还请不了假,哪-天早操没有办法做的时候就要早早的去教室上早早自习,问题是20分钟时间不到要上早早自习(排在早自习前面的)平时不管事,检查大堆,还有各种规定,小学都不带这样的算了不说了学弟学妹们能不来最好别报这个学校。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新疆昌吉州首府昌吉市;坐落在天山北麓;东与25公里的新疆首府乌鲁木齐比邻;西与克拉玛依油田为邻;北与准噶尔盆地、将军戈壁相连;312国道横穿市中心......学院所属昌吉州人民政府设立的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昌吉州教育局管辖,成立于2000年5月;由原昌吉职工大学、昌吉职工中专、昌吉财贸学校、昌吉技工学校、昌吉农机学校、昌吉州商业技术培训中心、昌吉州经委培训中心、昌吉电机技术学校整合而成。目前,学院占地695亩,建筑面积12多万平方米。共有教职工449人。其中:专职教师233人,副高级职称65人,硕士研究生50余人,讲师133人,“双师型”教师78人,专职实习指导教师23人,外籍教师2 人。学院内设六系三部、五个中心、一厂一队、一院三校。即计算机系、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工商管理经系、旅游系、建筑工程系;基础部、公共英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成人教育教中心、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培训中心、实训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实习工厂、驾训队;附属艺术学校、高技工学校、技师培训学校。
学院开设计算机、机电、电子应用技术、工业与民用建筑、家电维修技术、旅游、英语、财经等26个大专层次专业及电工、焊工、汽修、保安、烹饪等22个中专、16个技工专业;目前已建有各类实验室60余间,多媒体电教室及微机室23间,教学、办公用微机800余台,现代化电子阅览室用机146台,建成了以千兆为主干,百兆到桌面的宽带校园网,基本上实现了校园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学院建有38个教学实训基地,“一体化”教学模式,专业课理论与实践课时1∶1的教学目标,实施“双证书”制度;就业率达95%,艺术专业、旅游系 、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昌吉学院和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不是一个

不是,昌吉学院和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不是同一个学校,他们的区别有:

1、属性不一样: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专科学校,昌吉学院是本科院校,专科和本科是不一样的。

2、时间不一样: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始于1982年,昌吉学院则始于1959年。

3、起源不一样: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最早的时候是叫昌吉州职工学校,2001年6月多个学校合并升格为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昌吉学院成立的时候叫昌吉师范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

4、规模不一样: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有位于昌吉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的新校区和位于昌吉市延安北路的职业技术学院两个校区。其中新校区占地894 亩,建筑面积24.3 万平方米。昌吉学院两个校区北京路、世纪大道两个校区共占地1071亩。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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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际代码:1283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首批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昌吉州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原有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了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行风监督员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方面的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规划处当年下达2020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省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助产专业,男生慎报,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7、往届生录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单列类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9、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10、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11、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
12、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不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如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发改委、物价局《关于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
1、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理类专业2900-33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6500元/年、教育类专业3800元/年
2、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
3、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
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
4、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学生的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
5、高职学生获各类资助比例达70%以上。
6、单项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艺术、各种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别给予重奖。
7、特困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特困补助政策,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保证任何一名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8、应届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服务三年以上,实施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有应征入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包括在校入伍和毕业入伍的。
第九章 毕业生待遇及入学须知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卫生相关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章 就业安置
第二十三条 就业安置
学院大力实行订单教育,学生毕业后我院推荐就业。学生可在新疆特变电工、金风科技、郑煤机潞安集团、新疆电力、新疆天业、新疆众和、神华新疆能源、中泰化学、天富热电等区内外100多家知名企业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疆高校前列。
第十一章 新生报到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
当年高职(中职)录取新生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果有特殊情况书面写请假条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或书面所有材料(并注明清楚),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jzs.edu.cn和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pt.edu.cn进入查询录取情况。
咨询电话:0994-2344440、2358007
传 真:0994-2344771、2358007
邮政编码: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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