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学费
沈阳建筑大学诞生在解放战争时期,位于沈阳市浑河南岸,以土木、建筑等学科为优势,设有18个教学院部,本科生专业45个,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的学制为5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4年,各个专业的学费标准基本为5200元/年,个别不是5200元/年的列在下面:
①英语专业4:800元/年/生;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10000元/年/生;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ISEC)、工程管理(ISEC)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ISEC)专业:25000元/年/生。(这些都可以在沈阳建筑大学官网查到:http://www.sjzu.edu.cn/)
全国工程管理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有哪些
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招生院校:
清华大学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教堂山分校)合作举办工程管理(全球供应链领袖)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院校:
北京市: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
天津市: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河北省: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华北理工大学、河北经贸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
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建筑大学、辽宁工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黑龙江省:哈尔滨理工大学
上海市:
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财经大学、
江苏省:
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林业大学、陆军工程大学、
浙江省:浙江大学
安徽省:
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建筑大学
福建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
江西省: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
山东省: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青岛大学
河南省:郑州大学
湖北省: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海军工程大学、火箭军指挥学院、
湖南省: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
广东省: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
重庆市:重庆大学
四川省:四川大学、西南石油大学、
云南省: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长安大学、
甘肃省:兰州交通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在职研究生
没听说我们学校有在职 不过你完全不用考在职考全日制的也不是很难 上课 课程也不是很多 今年新研一9月中旬开学不到11月就结课了 你可以想想读全日制 我们学校还有个专业学位研究生 和GCT研究生 GCT是周末上课
沈阳建筑大学上学费用咨询
我是建筑学专业,一年学费4800。其他专业的估计也差不了多少
住宿费900-1200不等,也是一年的
生活费女生600或以上、男生800或以上基本可以满足生活需要
当然生活费的多少还要看专业和个人因素…
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2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255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18;专任教师8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71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673.3元;图书160.7万册,生均图书88.9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20年不设预留计划。
2.语种限制
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4、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 年/生)
1
0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史
文学
4800元/年/生
2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元/年/生
3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4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5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6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待定
7
080403
材料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8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9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0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1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2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3
080717T
人工智能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待定
14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6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17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8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19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0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1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000元/年/生
22
081802
交通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3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4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7年
理工
建筑学
4800元/年/生
25
082802
城乡规划
五年
4-7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26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元/年/生
27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28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29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0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1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32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000元/年/生
33
120405
城市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元/年/生
34
120602
物流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元/年/生
35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6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7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8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6年
文理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注:2020年新增2个本科招生专业,分别是智能制造工程和人工智能,具体学费收取标准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阳光卡、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份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②专业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2020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对于2018年已经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在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安排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b)专业志愿靠前者;c)选测科目一(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
④ 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
2020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将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将在投档的考生中,在其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专业志愿靠前者;
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的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网球项目的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按照学校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材料,并持本人身份证、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日程安排:2020年2月17日前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与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2020年8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①我校游泳项目将根据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合格成绩要求,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网球项目则依据考生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述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则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获得通过。
②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上传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优异,并获得我校“文化课单考”优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额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联系电话:024-24693969
网址:http://www.sjzu.edu.cn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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