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单招专业、计划人数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单招专业、计划人数、学费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单招专业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如果只参加其中一项,则视为无效成绩,不得参加录取。
1.普通高中类专业每个考生可填报最多2个平行志愿。根据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中职类填报单一志愿专业
按照考生志愿以成绩总分排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成绩总分相同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比较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若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5日下午16时之前,到学院成都校区招就处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书原件,本人和监护人签字,联系电话。
其放弃名额是否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6.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7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