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能源管理(专科)和(独立本科)考试的通知
根据教学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学办[2018]1号)和京考自学考试《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能源管理(专科)专业、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新生注册的通知》(京考自学考试[2020]14号)文件精神,决定暂停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院能源管理(专科)专业和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能源管理(专科)和能源管理(独立本科)专业从2021年1月1日起停办,过渡期为三年。
2、能源管理(专科)专业:2023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12月完成最后一次毕业。
3.能源管理专业(独立本科):2023年4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6月申报最后一篇毕业论文,2023年12月申报最后一次毕业,2024年3月申报最后一个学位。
4、过渡期内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已通过考试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可以继续在北京其他专业学习,课程代码和名称相同的课程可以免考;也可以转到其他有相应专业的省市继续深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到省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5.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89193989-6咨询,或通过微信官方账号“北京自学综合服务平台”留言提问。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