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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

发布时间: 2024-09-21 08:28

1谁是儿童教育的演绎主体?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比照扣除。

2如果监护人不是父母,他能被扣除吗?

A:是的,如果你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三。儿童的范围是什么?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继子女。它还包括未成年但受其监护的非儿童。

儿童教育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和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

5如何在家长中分配子女教育扣除额?

A:家长可以选择扣除标准的100%,即每人每月1000元,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标准的50%,即每人每月500元。只有两种分配方式。

6儿童教育的扣除分配在选拔后能否改变?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由一方扣除,也可以由双方平分。选择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

7你在私立学校接受教育能享受扣除吗?

A:是的。无论孩子在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接受教育,他们都可以享受扣除。

8你能享受在海外学校接受教育的扣除吗?

A:是的。孩子无论在国内学校还是国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儿童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儿童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的形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保留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子女在中国接受教育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要保留任何信息。纳税人子女在境外受教育的,应当保存境外学校入学通知书、留学签证等有关教育证明材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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