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和恢复
一、学生因故需要休学或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申请休学。
2、申请休学的学生自行提出申请,填写《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休学申请表》,经学习中心签字后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批准
3、停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 停职一年。研究期间只允许暂停一次。
2) 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学生,可以适当延长学习期限,退休后保留学籍一年。
3) 休学期间,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4) 其他按有关规定办理。
4、停学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 休息期结束前一个月(寒假、暑假,寒假、暑假结束前一个月),学生应按规定向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后,方可复学。休学期满后三周内不复学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 原则上,复读生将随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原专业下一年级未入学的,经学生本人同意,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可转入同类专业相应年级;
将专业、转到学习中心
(1) 更改专业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转专业
1) 确有专长的,经申请后由本校学习中心推荐,经学校评估确认可以通过专业转换发挥专长的;
2) 由于工作的需要,这个专业不可能继续学习。
2、学生转专业申请程序及规定
1) 学生应向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在学校名单中填写《远程教育中心专业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校办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负责人应在意见上签字,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转专业。经批准转学其他专业并办理转学手续的,不得申请调回原专业;
2) 专业转移只能在第一学年进行,申请应在每学期结束前提交。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该专业可转入新专业;
3) 原专业课程成绩、学分符合转学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予以认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定;
4) 专业转移后,按照专业转移的要求和标准实施教学计划和学费;
5) 学生在学习期间只能换一次专业;
6) 改专业后学生人数不变。
3、文科生不能转理工科。
4、转到学习中心
1) 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学生不得在原学习中心继续学习,并可转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其他学习中心学习;
2) 转入学习中心的程序:学生应向各自的学习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在学校名单中填写《远程教育中心转入学习中心申请表》,经核实,确认其申请转入的学习中心已获得授权当前季度的。转出、转入学习中心应签订协议,报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备案后,方可转入新的学习中心学习中心;
3) 转入学习中心后,未修学分按转入学习中心标准计算学费;
4) 转到学习中心后,学生人数将保持不变。
辍学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学:
1) 三周期满无故不办理复学手续的;
2) 不按时交学费
3) 未完成学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年限(含休学)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
4) 我申请退休。
5)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
2、根据第九章第一条退学的学生不属于处罚。
3、自愿申请退学的学生,应向所在学习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在学校名单中填写《远程教育中心退学申请表》,并由学习中心、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报学信网教育部取消他们的学籍。
4、对于退学学生,学院将出具书面决定,并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发送给学生本人:①直接服务;②邮寄服务;③留校服务;④公告服务。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投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投诉。申诉程序参照《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生申诉处理管理暂行规定》。
五、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习证明。未完成退学手续的学生将不会获得任何学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