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徐有功廷争》选自高中文言文阅读,其古诗原文如下:
【原文】
徐大理有功每见武后将杀人,必据法廷争。尝与后反复,辞色逾厉,后大怒,令拽出斩之,犹回顾曰:“身虽死,法终不可改。”至市,临刑得免,除名为庶人。如是者三,终不挫折。朝廷倚赖,至今犹怀之。
【翻译】
大理丞徐有功,每遇到武则天将要杀人,必定根据案情依照律法当着朝廷众官面前提出争辩。曾经与则天后反复辩解,言辞声气越来越厉害。有次,武则天真的恼火了,下令把徐有功押出去斩了。徐有功被拽走时还回顾头来说:“我虽然被杀了,国家的律法绝不可更改。”到了刑场,临近用刑又被赦免,而被免去官职,成为百姓。就这样上上下下有过三次,一点都没有使徐有功屈服。当时朝廷上不少官员都依赖他仗义执言,至今还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