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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3日 06:26
一、作家作品: 《毛诗序》是我国古代诗论的第一篇专著。
它是汉代学者综合先秦儒家相当时经师关于诗乐理论而写成的。它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的需要,提出了比较系统的儒家传统文论的若干理论原则。
这些原则,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对古代文论及文学创作曾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其理论意义十分重大。《诗大序》是先秦到两汉儒家诗论的总结。
《大序》进一步阐述了诗歌言志抒情的特点和诗、乐、舞的相互联系;《大序》突出强调了诗歌的社会功能;《大序》肯定了时代和政治对文学创作的影响。《毛诗序》的作者,历史上说法不一,较多的学者相传,是汉人毛苌所撰《诗毛氏传》在首篇国风《关雎》题下的一篇序言。
我们知道,汉人传《诗》者有四家:韩、鲁、齐、毛。前三家属儒家今文学派,毛诗则属儒家古文学派。
今三家诗均佚,而毛诗独传。毛诗对《诗经》各篇都有说明,后人称之为《毛诗小序》,而在开头第一篇《关雎》之下,则有较长的一段文字。
从“《关雎》,后妃之德也”起到“用之邦国焉”止,是说明《关雎》篇的,称为“小序”。自“风,风也”起到篇末,总论诗歌理论,提出文学上的许多根本问题,称为“大序”,故《毛诗序》又有《诗大序》之称。
二、《大序》的主要内容 1.关于诗歌本质的认识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这里不仅继承了前人“诗言志”和诗、乐、舞三者密切结合的观点,而且进一步指出这三者的核心在于言志抒情。应该说,诗的“言志”与“抒情”,都是集于中而发于外,是诗人内在思想感情的艺术表现。
但“情”与“志”又不能完全等同。因为“志”大多经过规范的理性思考,而“情”则是感性的,大多是未经规范的自然本质。
对诗歌来说,只谈理性是不够的,是不符合形象思维的特征的,必须“志”与“情”同时萌发,形之于言,才是全面的、符合创作实际的,因而也是说出了诗歌的本质特征的。《毛诗序》将“情”与“志”并重提出,这种对文学艺术情感待性的重视,说明了人们对文学艺术的待征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应该说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同时,也为以后人们进一步正确认识、揭示诗歌创作的本质特点奠定了基础。《毛诗序》虽然肯定了“情”在文学创作中的重要作用,但是这种肯定是有限度的。
那就是,“情”与“志”相比,“情”是第二位的,“志”才是至关紧要的。在“情”与“志”发生冲突时,没有经过封建道德规范之“情”必须用经过封建道德规范之“志”来约束,这就是“发乎情,止乎礼义”,把感情也纳入封建政治伦理道德的规范,使人的性情不超出“礼义”的标准。
也就是孔子所说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欲,非礼勿言”。《毛诗序》的作者,在封建道德规范的基础之上,将“言志”和“抒情”统一起来,明显烙有封建时代统治思想的印记。
2.关于诗歌社会作用问题的论述 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毛诗序》的作者继承了孔子的观点而又有所发展,它进一步在理论上明确了诗歌创作为政治服务的两种形式;“上以风化下”和“下以风刺上”。
在这两方面中,作者偏重的是“上以风化下”的教化作用: 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邦国焉。
……风以动之,教以化之。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这就明确地告诉人们,统治者可以而且应该利用文艺的作用来达到宣传、教化的目的。
可见,作者将文艺的教化作用看作是文艺的根本目的。但另一方面,作者也不得不承认,下层百姓在穷苦无告时,也可以利用诗歌来“刺上”。
臣民对政治或社会现实有所不满,可以把诗歌作为讽刺的工具,对统治者进行劝谏,促使统治者改良政治或改正过失。不过,这种“刺上”是有条件的,这就是“主文而谲谏”,即是用隐约的言辞劝谏而不直言其过失,必须委婉曲折,注意方式方法。
和诗歌的社会作用密切相联系,作者认为,从一个时代的诗可以看出一个时代的政治得失,也就是诗歌的认识作用的问题。换句话说,诗歌是社会政治的一种反映。
这就是文中所说的:“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这个观点,无疑是作者在分析、研究了大量的诗歌作品的基础之上,所得出的比较正确的结论。
3.总结了诗歌的体裁和表现手法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这就是著名的“六义”说。
“六义”,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太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只不过不叫“六义”而称“六诗”。后来孔颖达《毛诗正义》疏解:“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用彼三事,成其三事,是故同称为义。”
也就是说,风、雅、颂是《诗》的体裁,而赋、比、兴则是《诗》的表现手法。在《毛诗序》中,作者着重谈的是风、雅、颂。
它认为“风”是通过个人抒情言志反映一个地区的政教和风俗。
们的是诗歌抒发的情感必须是一种真实的情感,是诗人内心的一种不可抑制的情绪冲动,而不是堆砌词藻,不是无病呻吟。
他还说:“夫属词比事,乃为通谈。若乃经国文符,应资博古,撰德驳奏,宜穷往烈。
至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思君如流水’,即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
‘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
他明确指出:诗歌以真实情感为主,不是以用典为贵。创作的目的是表达诗人的真情实感,而滥用典故则会妨害真实感情的表达,他认为诗人只要把自己的目之所见、耳之所闻、心之所想如实地表现出来,就能取得好的艺术效果。
钟嵘在《诗品序》中评颜延之时曾引汤惠休的话说:“谢诗如芙蓉出水,颜如错彩镂金。”他对许多诗人受时代风气影响,追求文辞藻饰之美,而忽视自然之美,是很不满意的。
他评张华诗云:“其体华艳,兴托不寄。巧用文字,务为妍冶。”
又评陆机诗云:“尚规矩,不贵绮错,有伤直致之奇。”谢灵运诗中有许多清新自然的生动描写,例如“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登池上楼》),“明月照积雪,朔风劲且哀”(《岁暮》),“林壑敛瞑色,云霞收夕霏。”
(《石壁静舍还湖中作》)等。钟嵘对谢灵运这样具有自然清新特点的诗歌创作,在肯定优点的同时,也批评其过于繁富、细密。
诗大序:《毛诗》在首篇《关雎》的“小序”之后,从“风、风也”句开始,概论全经的大段文字为“大序”。
(据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大序阐述了诗歌的特征、内容、分类、表现手法和社会作用,堪称先秦儒家诗论的系统总结。它进一步阐明了诗歌言志抒情的特征和诗与音乐、舞蹈的关系,明确揭示了诗歌音乐和时代政治的密切关系,把《诗经》的分类和表现手法概括为“六义”说,特别强调诗歌的社会作用:“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这些思想对古代诗歌的创作与批评发生了深远的影响。《诗序》中提出了“六义”、“正变”、“美刺”等说。
“六义”之说承《周礼》的“六诗”而来,其中的“风”、“雅”、“颂”一般认为是诗的类型,“赋、比、兴”被认为是诗的表现方法。“六义”的提出,把《诗经》的学习和研究推进了一步。
“大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这段话对于诗与志、志与情的关系以及诗歌的艺术特征提出了精深的见解,并涉及诗歌和时代以及政治的关系,肯定了吟咏性情的诗歌,有很大的教化作用,丰富了所谓“诗教”的内容。
而后代儒家对《诗经》的附会曲解,也往往从这里生发出来。“大序”又说:“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
认为天下大乱就会产生怨刺的诗歌,政治的清明与黑暗,决定诗歌的“美”“刺”内容。这种说法有它的合理性,美刺精神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比兴传统的确立,对后代诗歌创作和批评的发展,起过积极的作用。
但《诗序》作者把《诗经》当作“谏书”,千方百计赋以“美”、“刺”的意义,而其所言“美”、“刺”,又缺乏一定的标准,往往自相□牾。后来郑玄按《诗序》的说法,将《国风》、二《雅》265篇划分为“正”诗59篇,“变”诗206篇,并无确切依据,以致造成了很多附会。
《诗序》对《诗》305篇作了不少穿凿附会的解释,致使许多诗篇的本义被掩盖了,这是它的缺点;但《诗序》毕竟是先秦至汉代儒家诗说的总结,有一部分解说和其他先秦古籍有关记载可以互相印证,确有依据,应当区别对待。后来郑樵作《诗辨妄》,朱熹作《诗序辨说》,对《诗序》的解说多所诘难。
《诗》大、小“序”附载于《毛诗》,单行本甚少,仅见几种。《诗序》,不分卷,4册,旧题周代卜商撰,明刊古文本。
《小序》1卷,题卜商述,明钟惺辑,《古名儒毛诗解十六种》本。《诗序》1卷,附《诗集传音释札记》1卷,元庐陵罗复辑,刊本。
另外,清象山姜炳章撰有《诗序广义》24卷,嘉庆遵行堂刊本(以上二种均杭州丁丙八千卷楼旧藏)。清武威张澍撰有《小序翼》27卷,原稿本。
诗大序是两汉时期诗学的重要文献,是对于儒家“诗言志”学说的较为系统的
阐发和总结。
何谓“诗大序”?诗大序也称为毛诗序。先秦典籍被秦火焚烧后所剩无几,《
诗》靠口耳相传得以行。汉初传《诗》者分四家,即鲁之申培生、齐之辕固、燕之
韩婴、鲁人毛亨传毛苌。分别称作鲁诗、齐诗、韩诗、毛诗。鲁、齐、韩“三家诗”
今已亡佚,独毛诗传世。《毛诗传笺》,是东汉大儒郑玄对于毛诗的笺注。汉儒说
诗往往断章取义,后人戏之为毛瞎子(毛公)、郑呆子(因郑玄为毛传作笺),但其保
存、整理之功不可抹煞。后人有诗曰:“诗人只爱西昆好,但恨无人作郑笺。”以
后,又有疏,传是对原诗的解释,笺是对于传的解释,疏是对于笺的再解释,如《
毛诗正义》,毛亨传,郑玄笺,唐人孔颖达疏。其中有大序、小序之说,小序是列
在各诗之前,解释各篇主题的文字,传为子夏、毛公所作;大序是指《关雎》小序
之后,从“风,风也”开始的文字。《大序》的作者,郑玄认为为子夏(子夏,公
元前507-前400年。卜商,字子夏。春秋卫人,孔子弟子。长于文学,相传曾讲学
西河,序《诗》传《易》,为魏文侯师。)所作,朱熹以后都认为是卫宏所作。东
汉卫宏可能是最后的辑录、写定者。
“大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
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这段话对于诗与志、志与情的关系以及诗歌的艺术特征提出了精深的见解,并涉及诗歌和时代以及政治的关系,肯定了吟咏性情的诗歌,有很大的教化作用,丰富了所谓“诗教”的内容。而后代儒家对《诗经》的附会曲解,也往往从这里生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