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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2:01
满洲国建立时间为1932年3月1日,1945年8月18日灭亡,一共存在了13年。1932年2月16日,东北各省的领袖张景惠、熙洽、马占山、臧式毅、谢介石、于冲汉、赵欣伯、袁金铠等人在沈阳大和旅馆召开“东北政务会议”,会议由关东军司令本庄繁主持,决定迎接溥仪为伪“伪满洲国”执政,并分配了各人在政权中的职务。
其中板垣征四郎任奉天特务机关长、满洲国军政部最高顾问。2月1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独立宣言》:“从即日起宣布满蒙地区同中国中央政府脱离关系,根据满蒙居民的自由选择与呼吁,满蒙地区从此实行完全独立,成立完全独立自主之政府。”
据记载,在九一八事变之前,日本就已经侵占了旅顺大连,殖民势力下驻扎“关东军”。东北易帜也就是皇姑屯事件后,中国实现了当时中国在名义或形式上的统一,此事件标志着北伐的结束、国民政府完成统一、以及北洋政府的正式结束。
中国的统一正是日本人不想看到的,于是,扶持一个听话的傀儡国家打算以华制华。
1931年9月18日,日本人发动九一八事变,次日,日军侵占沈阳,又陆续侵占了东北三省。关东军占领锦州以后,觉得拼凑傀儡政权的时机进一步成熟,为得到日本政府和军中央的一致支持,关东军决定派遣板垣回东京进行交涉。
日本关东军一方面制定建立傀儡政权的方案,一方面积极物色充当各种傀儡的汉奸。日本关东军知道借汉奸之手建立傀儡政权既可以欺骗国际舆论,逃避国际义务;又可以“以华制华”,减轻中国人民的逆反情绪。
1932年3月1日,在日本策划下伪满“建国”,扶持溥仪为伪满洲国的执政,建“年号”为“大同”。1934年改“国号”为伪“满洲帝国”,首领改称“皇帝”,改“年号”为“康德”。
1932年3月1日,伪满洲国宣布成立。
满洲国是现在中国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全境,以及内蒙古东部、河北省承德市。满洲国是日本占领中国东北地区后,所扶植的一个傀儡伪政权。满洲国1932年建立,1934年改称“大满洲帝国”,首都设于新京,现在的吉林长春。满洲国的皇帝是爱新觉罗·溥仪,总理是郑孝胥、张景惠。
满洲国初期为“共和”体制,不久后以立清废帝溥仪为“元首”,初期称号为“执政”,年号“大同”,溥仪后称“皇帝”,年号“康德”。因国民政府和中共及国际社会对“满洲国”政权不予承认,故被称作“伪满洲国”或“伪满”。
满洲国1932年3月至1945年8月,一共存在了13年。满洲国是1932年3月由日本在其所侵占的中国东北领土上扶植建立的政权,以清朝逊帝爱新觉罗·溥仪为国家元首。1945年8月,苏联红军出兵击败了驻守满洲国的关东军和满洲国军,日本战败。满洲国政府也同时灭亡。
满洲国标榜以“王道乐土,五族协和”为建国方针,实际上其军事、政治与经济均被日本控制,由日本实行实质上的殖民统治。日本将大批武装移民以“满蒙开拓团”的名义迁入,侵占中国农民的土地,并将无地农民和关内输入的农民作为矿工,大量掠夺开采矿石和木材运送到日本。
当时的中华民国及英国、美国等四十个国家,通过国际联盟的报告书声称满洲国是日本扶持的政权并不予以承认。1941年以前,仅有轴心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和萨尔瓦多四国与满洲国建交;维希法国、同盟国苏联等十九国政府在1941年后与该国建交。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均认为满洲为中国领土,其政府是日本的傀儡政权,并将其称之为“伪满洲国”,简称“伪满”。
满洲国1931年到1945年。
满洲国”1932年3月成立,初期为共和体制,不久以爱新觉罗溥仪为元首,称号为“执政”,年号“大同”;后溥仪称帝,年号“康德”。首都设于新京(今吉林长春)。
历史
中国领土
东北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领土。明朝时期在这里设置了奴儿干都司,宣示领土主权。1689年中俄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中的“从黑龙江支流格尔必齐河到外兴安岭直到太平洋,岭南属于中国清朝,岭北属于俄罗斯。
西以额尔古纳河为界,南属中国,北属俄国”从国际法的角度肯定了东北属于中国。辛亥革命后,特别是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后,中华民国开始逐渐用东北来取代清朝发祥地的原有名称——满洲。在中国一般用东北或者东三省、东省来称呼辽宁、吉林和黑龙江这三个省份。
后来东三省的西部划入内蒙古,因此内蒙古东部(五盟市)也属于东三省地区。
满洲国(后称“大满洲帝国”),是1932年3月由日本在其所侵占的中国东北领土上扶植建立的政权,首都定于新京(今长春),领土包括今天的中国的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全境,以及内蒙古东部、河北省北部,以清朝逊帝爱新觉罗溥仪为国家元首(称号为执政,后称皇帝,年号为“康德”)。1945年8月,苏联红军出兵击败了驻守满洲国的关东军和满洲国军,日本战败。满洲国政府也同时灭亡
满洲国建立于“九一八”事变以后,是受命于日本关东军司令部的傀儡政权,存在于1932年3月15日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总共13年零5个月。
伪满洲国圆是伪满洲国的流通货币。1932年6月开始使用,发行单位是满洲中央银行。抗战胜利后废止,国民政府将其兑换为“东北流通券”而不是“法币”或是“金圆券”,东北解放后人民政府发行“东北币”,直至1951年作废为止。1932-1951年这近20年间,东北与内地并不使用统一的货币。
伪满洲国圆发行之初和中国的货币一样,都是采用银本位制。1935年11月起,改实施与日本相同的金本位制,与日元等值。另外满铁附属地和关东州也使用朝鲜银行发行的朝鲜圆。
在伪满洲国存续的近十四年中,共发行有改造券、甲号券、乙号券、丙号券、丙改券、丁号券等纸币6套,25种,面额分为5分、1角、5角、1元、5元、10元、100元、1000元等8个券种,发行总额136亿元。圆可以细分为十角、一百分或是一千釐,硬币面额的发行则是从五釐到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