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国庆读完了《遥远的村庄》一书,书里除了温暖幽默的文字,还有作者亲手绘制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时而会心一笑。
这本被细节填满的书,沉下心来,慢慢领悟,会被书中像珍珠般圆润的文字和笨拙又真诚的插图打动,仿佛看到了那时候人们的童年,看到他们的一些天真的事。看他们,小时候喜欢抓小蝌蚪养着,却怎么也看不到它们长成青蛙;有时欢悦地去摘红柿子,冬天傍晚窖了红薯,与小伙伴们相约晚饭过后来挖,于是匆匆吃了饭,第一个来到地里挖熟了的红薯……这些场景,似乎也听我的爸爸妈妈说起过,虽不能感同身受,但从字里行间很是向往,那是人间烟火的快乐,那是无忧无虑的快乐。
记得我小时候,每每妈妈带我回乡下,总要拉着我去田埂走一走,采几朵野花,抓几只小蝴蝶,扣几只蚱蜢……到了回城时刻,也迟迟不愿离开,也许这就是妈妈对于乡村的情愫吧。关于小时候的记忆只是支离破碎的一些,但每一件事都记忆犹新,现在回想起来,却真有许多乐趣,是城里生活所没有的。
作者说:“我希望我即使走不动了、说不出话了、眼神不好了还能对这个世界保持好奇,还能惊叹雨点落在瓦片上,还能听到春天花开的声音,感觉到冬天雪花的温柔,还可以被‘像在墙上钉钉子’这样一句简单的话震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但愿长大以后的我们仍能有一颗童心,对一朵花微笑,对一株草微笑。
偶尔走进舒也的博客,看到了一篇:感受《在那遥远的村庄》里的温情。这是一篇观后感,引起了我的共鸣。因为,我也是知青,在那个年代也曾随着那浩浩荡荡的上山下乡的大军走进陌生的农村,加入到改天换地、战天斗地的行列中去。
很想看看关于这方面的描写,随即买了一本。在收到书的当天,我就迫不及待地阅读起了这本二十万字的小说。
主人公舒永平是一个有理想,有作为,有主见,敢想敢做且胆大心细的年轻人,从不愿随父母之意下乡到附近农村,夜里偷偷地找寻户口本报名到偏远山村插队开始,就拉开了上山下乡的序幕。随着情节的不断发展,我们似乎也跟着走进了大山,走进了那个坐落在高山峻岭中叫黄家坝的小山村。
同去的知青大都是作者的同学,他(她)们虽然当时只有16、17岁,感觉比起同龄的孩子要成熟许多。舒永平的坚毅顽强,做什么都不服输的那股劲,许清晨的顽皮可爱,王维成的成熟和组织协调能力,还有王娜,张荣清几个女同学性格描写都很鲜明。作者用细腻的手笔,丰富生动的语言,描述了赶集路上所遇到的一系列较有趣之事。如;蛇吞蛤蟆,奔跑的野猪,扑棱棱飞起的野鸡,一顿难忘的九鸡宴。还有人物出场的描写都很鲜明,像邱奎山、李铁匠,李兴华,毕队长、姜平等等这些淳朴的山里人给了知青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还有知青们在劳动中不断学习,成长锻炼的过程。虽然跨度只有两年多,知青们经历的却很多很多,从一开始学习挑水,砍柴,到后来背上几十斤重的粪兜往山上背粪,和社员比着插秧,学着自己磨面,参加青年突击队抢收麦子,参加农田基本建设等等。他们以苦为乐,吃苦耐劳,不畏艰险,从书里看不到悲哀,看不到怨恨,看到的是积极向上,勇敢攀登,无所畏惧的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在这块土地上的成长。作者用轻松、细腻的手笔,细心描述了大山里的美景;“黄家坝的秋天是迷人的。秋天到了,果实渐渐成熟了。金秋时节,黄家坝的三涧披满了绿,漫山遍野的野花、树木郁郁葱葱,带着一种成熟的色调,显得苍郁和深沉。柿子树上挂满了黄灿灿的果实,核桃树结满了包裹得很严实的绿皮核桃,药木树上的油果子也缀满了枝头。”这里只是摘录了一小段作者的描述,你就可以窥一班而见全貌。
这本书是记录一群知青人的奋斗史,是今后也不会再现的历史。在这里我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苏志勇先生。读你的书是快乐的。
孔若秋
“中国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位散文家”刘亮程以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被称为“乡村哲学家”,其中《我改变的事物》就是以平实质朴的语言表达对普通人生命大彻大悟的哲理的典型,文章告诉我们一个普通的小人物豁达乐观的对待生活——笑口常开、笑容常带的理由。
语文教学主要是教学生读书的方法,表达自己思想感情的方法。所以最重要的是教学生去正确地解读文本,理解文本,就是先筛选出文章传达的有关信息,再体味作者对所描写事物的态度,品味文本中语言所表达的感情。遵循这个指导思想,对这样通俗易懂而内涵深刻的文章,我设计了以下教学过程 。
一,浏览文章 先猜外貌(学习快速筛选相关信息)
鉴赏文章,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知人论世。因为要真正读懂文章,必须了解作者。所以请大家快速阅读一遍,猜一猜作者的身份、年龄、身材、学历。
A, 年龄:四十上下
根据是:“我年轻力盛的那些年,常常扛一把铁锨,像个无事的人,在村外的野地上闲转。”“当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会很自豪地目睹因为我而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的大小事物,在长达一生的时间里,我有意无意地改变经它们,让本来黑的变成白,本来向东的去了西边…”
B, 身份:农民
根据是:我喜欢一个人在荒野上转悠,看哪不顺眼了,就挖两锨。那片荒野不是谁的,许多草还没有名字,胡乱地长着,我也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
C, 身材:瘦弱
根据是:“在我年轻力盛的时候,那些很重很累人的活都躲得远远的,不跟我交手,等我老了没力气时又一件接一件来到生活中,欺负一个老掉的人。”
D, 学历:不高。(初中,没有进过大学)
[ 亮出谜底 ](多媒体投影作者照片并介绍)刘亮程,出生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一个小村庄里,读过一年小学,三年初中,种过地、放过羊,当过十几年乡农机管理员。劳动之余写点文字。大多写自己生活多年的一个村子。著有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风中的院门》等。
二, 细读文章,再猜性格(学习体悟语言中蕴含的情感)
1,找出文中表达“我”的心理活动的词句。理解这些词句的深层含义。
“这也许就是命运。”(“这”指代什么?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心情?“这”指代上一句,“在我年轻力盛的时候,那些很重很累人的活都躲得远远的”。表达对自己不能干重活累活的无奈,自嘲自慰。)
“一个在岁月中虚度的人,再搭上一把锨、一幢好房子,甚至几头壮牲口,让它们陪你虚晃荡一世,那才叫不道德呢。”(讨厌只追求物质的人,认为他们是虚度岁月的不道德人。一个人不仅应该尽自己热情参加劳动,追求物质享受,而且应该善于思考,有思想,有精神的追求。)
“这时我内心的活动别人是无法体会的--我改变了一小片野草的布局和长势。”(为自己无意间改变了世界高兴,说明“我”是一个热爱劳动并且积极思考其意义的人。)
我会毫不客气地接过女主人端来的一碗粥和一块玉米饼子。(为自己无意间做的事改变了事物、给人带来了好处而得意。)
我改变了两棵树的长势,而现在,谁也改变不了它们了。(为自己做了有意改变了事物而无害于社会的事而得意。无意而为的事要善于思考它的意义。)
我相信我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坚信自己干的小事有意义。说明一个人作每一件事,都应该思考它的意义。)
我会很自豪地目睹因为我而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的大小事物,(为自己一生所做的小事而自豪。)
坐在一间房子里的板凳上和坐在路边的一根木头上商量出的事肯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结果。(坚信自己扔木头这样的小事也有意义,因为它也改变了与此有关的一些人的行为,因此也影响着周围的事物。)
2,作者在文中说自己是个“闲锤子”,爱在荒野上晃悠,把跟自己无关系的一个土包铲平或在一片平地上无故地挖一个大坑,去把一棵长得歪了的树用绳子拉直,这些小事不被周围的人们理解,可是作者还很得意地说这是改变的事物。让我们来看看作者是怎样解释这种情况的。人家又是怎么评论的。
刘亮程(回答记者):乡下嘛,就这样,没什么大事,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那个地方,能让人日久天长地想一些小事情,不是事情的事情,一想很长时间,想得没意思了撂掉。实在没啥想头了拾起来再想。一件小事就是这样被想成大事,想成另外一件事,到最后它就不单单是一个村庄的事了。
刘亮程的散文集叫做《一个人的村庄》,他说,我全部的写作都是为了完成一个村庄。这个“村庄”是他自己的精神家园。在这个村庄里,阳光明媚,清风徐来。这个村庄既是他自己的精神家园,也曾庇护了众多无处依附的心灵。刘亮程因此赢得了众多的好评:
著名文艺评论家蒋子丹这样评价,“身边小事皆可入文,村中动静皆可成诗,散文中透出的那种从容优雅的自信,是多少现代人已经久违了、陌生了、熬长了黑夜搔短了白头也找不回的大才华。这当然是一种哲学,是发现的哲学,是悲怀和乐世的哲学,是生命体大彻大悟顶天立地的哲学。”李陀说:“刘亮程的才能在于,他好像能把文字放到一条清亮透明的小河里淘洗一番,洗得每个字都干干净净,但洗尽铅华的文字里又有一种厚重。捧在手里掂一掂,每个字都重得好像要脱手。”林贤治说:“刘亮程是中国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作品,阳光充沛,令人想起高更笔下的塔希提岛,但是又没有那种原始的浪漫情调,在那里夹杂地生长着的,是一种困苦,一种危机,一种天命中的无助,快乐和幸福。”
3, (讨论,综合归纳)“我”是怎样一个人?(讨论,训练综合归纳能力)
“我”是在这不起眼的小村庄里,一个不能干重活累活的农民,卑微平凡而不引人注意的小人物。只会有意无意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只会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小事。但又不是像普通农民一样仅以一幢好房子、壮牲口、农具、衣服等物质的享受为目标,而是不愿意虚度岁月,以追求精神的满足为乐,有自己追求,善于独立思考的人。“我”常常为自己有意无意做的小事给人带来好处而得意、自豪。所以,“我”是一个不仅善于发现生活中有意而为的小事的意义,而且善于发现生活中无意而为的小事的意义,一个善于思考生活意义的人。正因为能够不仅思考有意而为的小事的意义,而且也思考无意而为的小事的意义,因而,“我”是一个始终能够笑对人生,豁达、乐观地在乡村中恬淡地生活的睿智者——乡村哲学家。
三, 品读文章,体悟哲理(学习领悟语言中蕴含的哲理)
仔细阅读文章,讨论:
这篇文章的许多句子看起来很平常,但仔细体会却蕴含着许多耐人寻味哲理。请同学们找出你认为很有
我看到刘亮程笔下那些等死的人散文
突然想到那些一把年纪的人。他们一整日都坐在房根下或大门口,一声不吭,也不动,晒着古铜色的太阳。
刘亮程说,这是一些等死的人。他们的确已是鸡皮鹤发,风烛残年。皮肤松弛,手上和脸上布满了老年斑,双目浑浊,眼光模糊,散淡。
他们一整天都坐在那里,一言不发。路人匆匆地从他们的身边来往,他们只是默默地看着,不置一语。他们不理识路人,路人也懒得理他们。好象他们已经不存在了,他们早已经归属于另一个世界,是另一个世界里的人。
他们已经不会再给这个世界制造点什么声音,似乎也已懒得去制造。他们一直哑着口默对剩下的一段岁月。
他们是一些不再畏死,视死如归的人。阳间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没有多少快乐,大千世界在他们的眼中早薄得像一张纸,毫无新鲜可言。即使再走下去,也只能是简单乏味的重复。这个世界对于他们已没有秘密。
他们对死有了一种旁人无法理解的渴求。余下的一截子岁月,再多捱过一天,都是煎熬。他们的日渐老化,行将摧枯拉朽,大厦将倾的病体早折磨得他们生不如死,他们早就盼着能早点到那边去了,可以没有痛苦,一跃获得永生。
他们不怕死。死以后的'岁月自有他们的儿孙辈替他们活。他们用后人的眼睛继续去看世界,借助后人的腿脚继续行走人生。
我不知道他们于阳光下的默坐中究竟想到了什么。看到他们雪白的乱发在风里一绺绺地飞,我突然好想哭。但我不知我为啥哭。大概是为了我所见识的纷纭众人,亦或是为了我所目睹的一场场有血有肉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