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明]于谦《入京》
释 义
两袖清风:两袖中除清风外,别无所有。比喻做官廉洁。也比喻穷得一无所有。现多数比喻为官清廉、不贪赃枉法严于律己的人。
早在元朝文学家魏初的《送杨季海》一诗中就已出现了“交亲零落鬓如丝,两袖清风一束诗”。魏初,字太初,号青崖,著有《青崖集》五卷,曾任元朝中书省掾吏、监察御史、南台御史中丞等官职,品性清廉,颇有政声。
此外,元朝陈基在《次韵吴江道中》一诗中也有这样的句子:“两袖清风身欲飘,仗藜随月步长桥。”只不过当时这一词语还没有与为官清廉这一意思联系在一起。到了明朝吴应箕的笔下,“两袖清风”这一成语就已被用来表达清贫之意了:“入计时,止于两袖清风,欲送其老母归楚,至不能治装以去。”从此以后,“两袖清风”(亦作“清风两袖”)才逐渐演变成为官清廉的意思。如明朝另一位清官况钟(1383—1443年)在出任苏州知府任满赴京考绩时,为拒收群众送的礼物,就曾作诗云:“清风两袖朝天去,不带江南一寸绵。惭愧士民相饯送,马前洒酒注如泉。”
明朝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以权谋私,在于谦为官的时期,在外地做官或京官奉差外出,便趁机搜刮一些民财和土特产,献给皇上和朝中权贵,以便为自己的升官创造条件。轮到于谦进京了,他把自己管区内百姓的疾苦、要求写下来,并附上自己的治理方案,便准备动身。手下人拦住他说:“大人,您什么东西都不带,怎么行呢?”
于谦装作不懂,说:“我应该带的都带齐了,还带什么呀?”
手下人说:“您进京不送礼,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啊!”
于谦说:“你看,我一年只有这些俸禄,家里还有父母妻儿,哪里有金银去巴结上司啊!”
“没有金银,可以带些地方特产呢!”手下人着急地说。
“地方特产?那都是老百姓的血汗,我怎么能拿它去讨好上司?”于谦提起两只袍袖,对手下人说,“你看,这就是我要带的东西。”
手下人弓着身子仔细看了看,不解地问:“您带的是什么?”
“两袖清风!”于谦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景泰八年(公元1457年),明代宗生了一场大病,朝中大臣徐有贞、石亨跟宦官勾结,带兵闯进皇宫,迎明英宗朱祁镇复位。历把这件事称为“夺门之变”。不久,明代宗去世。
明英宗复位后,因为于谦在他被俘流亡的时候帮他弟弟即位称帝,心里本来就有气,再加上徐有贞、石亨一伙在他面前说了不少诬陷的话,竟下了狠心,给于谦加上“谋反”的罪名,将其杀害。
于谦生前曾写有一首七绝《入京》:“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阊阎话短长。”后来,人们根据他的品格,从中概括出“两袖清风”的成语。
哲 理
“清风”强调的是廉洁。在腐败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于谦的“两袖清风”品格十分珍贵,就会成为广大人民渴望政治清明、公仆清正的寄托,成为与那些腐败贪官相对比的鲜明对照。
春秋时期,宋国有一个人上山采石时,采到一块宝玉,他担心别人会来抢,想拿出去卖,又怕被商人占了便宜。想来想去,他决定把这块宝玉送给京城里的大官。
于是,他带着宝玉,来到京城掌管工程的大官子罕府中,献上宝玉。子罕觉得很奇怪,便问道“我和你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献宝玉给我?我可从来不收别人任何礼物的。”那人以为子罕怀疑这是一块假玉,就答道“这块玉我请玉匠看过,确实是一块真玉,价值连城,所以我才送给你的。”子罕说“我把不贪的品格当作珍宝,你把这块玉石当作珍宝,如果你把玉给了我,我们俩人都丧失了珍宝,不如你我还是各自保存自己的珍宝吧!”那人跪下恳求道“我们小百姓,拿着这样珍贵的东西,是不敢出门的,我把它献给你,是为了免于祸患。”子罕就让那人暂时留下,请玉匠把那块宝玉雕琢加工好,然后帮他把玉卖掉,把所得的钱全部交给那人,并派人送他回家。
这个故事见于《左传·襄公十五年》。后来,人们就用“不贪为宝”这句成语来形容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
东汉时,羊续长期担任南阳太守,但是一直过着俭朴的生活,因为官清正廉洁,倍受当时人们的尊敬,都称他是“清廉太守”。有个下属看到太守的生活太清苦了,一天就拿了几条鲜鱼送给羊续,请他尝尝。羊续虽然把鱼收下了,但却没有吃,而是悬挂在庭堂上。过了些日子那个下属又送鱼给羊续,羊续指着庭堂上悬挂的干鱼说:“你原先送给我的鱼,如今还挂着哪,不用再送啦!”来人本来想趁着送鱼的机会请太守办点私事,遇到这种情况,就不好意思开口了。以后,也再不敢给太守送东西了。羊续不仅对下属们如此,就是对自己的至亲也是这样。他在州衙办公,妻儿希望能和羊续住在一起,生活上好有个照应。羊续领着妻子、儿子到了他住的地方。妻儿见到屋里全部财产只是一床粗布被、一件旧短衣,几斗麦子和一点盐。羊续对儿子说:“我就是这样过日子,你们要到这来住,叫我拿什么供养你们母子呢?还是回乡下家中住吧。”儿子不解地说:“人家父亲当官,三亲六故都受惠,可我们借不上一点光。”还是妻子了解羊续,对儿子说:“你还不了解你爹呀。你也读了些书,对清官十分敬仰。现在清官就在你面前,怎么迷惑了呢?”儿子羞愧地低下了头。于是欣然和母亲一起回到乡下去了。
清康熙初年,原广西罗城县令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全省唯一“卓异”,升任合州知州。其子从山西老家来看他,他仅有一只还舍不得吃的咸鸭,乃割下一半作为让儿子带回老家的礼品,因此人称“半鸭知县”。离开罗城时,堂堂一位县令,竟然连赴任的路资也没有。当地百姓听到于成龙离去的消息,一片哭号,依依不舍,相送数十里。后来他出任堂堂两江总督,赴任途中只住旅馆不住公馆。在总督府每餐只吃青菜,时人称之“于青菜”。当他逝世后,南京“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康熙帝破例亲为撰写碑文,称他是“天下第一廉吏”。
公仪休是战国初期鲁国宰相,他坚持奉职循理,以德治国,始终不变,使朝廷大小官员自守清正,既不与百姓争利,也不妄取小惠。公仪休有一嗜好,就是特别喜欢吃鱼。宰相爱吃鱼,自然就有人主动给他送鱼。一天,有一送鱼者带着一筐上等新鲜鱼,给公仪休送来。但他坚辞不受。送鱼者大为不解地问:“听说宰相喜欢吃鱼,特意给您送来,不知为什么您又不收呢?”公仪休笑了笑,对送鱼者说:“正是因为我特别爱吃鱼,所以我才坚决拒绝接受任何人馈送的鱼。道理很简单,我身为宰相,而宰相的俸禄足够我自己买鱼的开销,假如今天我因接受别人的鱼而被罢免官职,那谁还给我送鱼呢?这就是我不受鱼的原由啊!”
【微语】生活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也会对你回以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