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是受货物所有人委托进行销售的一种行为,受托方在完成销售后还会编制代销清单,当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收到代销清单确认收入会计分录
1、委托方相关的会计分录
(1)将商品交付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货款净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2、受托方相关的会计分录
(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3)归还企业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什么是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
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例: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120元/件,B企业按协议价格出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增值税税率17%,营业税税率5%)。
(一)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贷:库存商品12 0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23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 000
借:销售费用 2 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 000
3.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不含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21 4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21 400
(二)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1.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
贷:代销商品款 20 000
2.实际对外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20 000×17%)
3.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 4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3 400
借:代销商品款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20 000
4.支付A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23 400
贷:银行存款21 400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1886.7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21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委托代销商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1、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的,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的,企业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拓展资料
一、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
委托代销商品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
1、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的,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未售出的商品可以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的,企业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二、代销方式销售(收取手续费方式)会计处理
⒈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是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对受托方来说,收取的手续费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
⒉在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已将商品售出,并向委托方开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⒊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实例
[例]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该商品成本60元/件。假定代销合同规定,B企业应按每件100元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实际销售时,即向买方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甲商品售价10 000元,增值税额1 700元。A企业在收到B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时,向B企业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A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A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6 000
贷:库存商品 6 000
②A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
借: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1 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 000
③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净额10700(11700-1000)元时:
借:银行存款 10 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0 700
一般来说,收到代销清单,就要确认收入了,所以,应该如下:
借:应收账款--委托代销商品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