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成本法的核算相对实际成本法较简单,很多生产型企业都会选择计划成本法核算存货。那么计划成本法下委托加工发出材料会计分录是什么?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计划成本法下委托加工发出材料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
委托加工物资是否属于存货?
答:委托加工物资是属于存货的。
存货项目具体包括:在产品、半成品、各类原材料、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包括加工后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包装物等。
计划成本法领用材料会计分录
收到原材料委托加工会计分录怎么做?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支付运杂费,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银行存款
2、支付加工费、消费税,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者应付账款
3、支付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办理入库,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
实际成本法下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实际成本)
贷: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此发生的成本差异。加工完成后剩余未用的拨出材料应由加工单位退回,验收入库时转入相应的存货账户。“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的期末余额反映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完成的物资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账,反映各种委托加工物资的详细资料。
1、发出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等相关科目
2、发生支付的运费、加工费等均计入委托加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3、加工完毕回来办理入库入续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原材料使用计划成本法核算的会计分录
1.企业购买原材料
(1)企业购入材料
借:材料采购(记录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
(2)验收材料并入库
借:原材料(记录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记录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实际成本<计划成本)
2.企业发出原材料
(1)企业生产领用材料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2)企业出售材料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3)委托加工发出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