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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护士执业注册补办

发布时间: 2024-06-21 17:55:01

广西南宁护士执业注册补办

广西南宁护士执业注册补办

执业护士注册有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几大类。每个类别对证明材料的要求和办事程序是有差异的。针对不同的办事项目采取不同的办事程序能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提高效率。根据官方相关信息,可知广西南宁护士执业《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相关事项如下所示:

窗口名称:南宁市民中心D座6楼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文教卫生科综合窗口

窗口电话:0771—3221250,0771-3221278,0771-3219389,0771-3221252

办理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6楼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文教卫生科

交通指引:可乘公交12路、15路、48路、220路车,在市民中心站下车,过人行天桥右转直行约150米即可到达;或乘南宁地铁3号线至五象湖站下车A出口,过马路右转直行约300米即可到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

1.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其申请的许可项目一致。

2.提交的个人证件、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和平面图符合审批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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