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护士证报名截止时间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部省属有关单位,驻苏部队,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现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3〕 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14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8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各设区市具体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三)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3月1-13日(自动确认的历史考生确认后即可直接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八、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一)《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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