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药考
专注执业药师考试备考,长期分享学习干货,实惠的学习资源,和最新的...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2日 13:57
执业医师制度
医师执业注册有严格的制度。
1.注册条件与程序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2.不予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注销注册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变更注册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5.重新注册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规定不予注册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时,应当接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指定机构3至6个月的培训,并提交考核合格证明。
6.医师执业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7.个体行医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热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