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遗失登报声明
执业医师证书遗失登报声明流程:
1.首先,选择专业的登报声明网站;
2.根据自己的城市选择当地比较知名的报纸进行刊登,如果当地的部门有要求刊登的报纸,就选择规定的的报纸进行刊登遗失登报;
3.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者姓名和证书编号。也可以自己按照报社要求的格式填写登报内容即可;
4.根据户口本遗失的证件,支付相应的登报费用,支付后,相应时间可以见报;
6.登报中心收集两份左右(根据需要)登报的报纸,圈出声明刊登位置,准备好证书补办。
登报声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执业医师证丢失者姓名;
(2)执业医师证丢失时间;
(3)丢失执业医师证的全称;
(4)丢失执业医师证的编号;
(5)声明该执业医师证作废;
注:往往由于平时疏忽,没有记下毕业证的号码,这种情况,一定要去相关部门查询备案,务必找到执业医师证号码,否则登报无效。
扩展
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1、申请材料:
(1)《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2)当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完整版面的原件; 登报格式:XXXX单位XXXX遗失由XXXXX卫生局签发的《医师执业证书》,证书编码:XXXXXX,声明作废。
(3)遗失证书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遗失情况说明:在何时何地遗失(被盗损毁),必须符合遗失事实,并提出补办申请;
(6)执业机构(与所遗失执业证书相一致)予以确认的证明。交原证件办理地县(区)或市(州)卫生局人事部门审查;
(7)填写《医师重新注册申请审核表》;
(8)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各一张;
(9)所有材料装于档案袋内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2、办理程序:
受理办结:申请人到办证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审核通过当场予以办结。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注册暂行法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7月16日卫生部令第5号《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