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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3日 19:08
今天给同学们分享湖南中职教育阳光中心招生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湖南中职教育阳光中心招生简章进行解读,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湖南中职教育阳光中心招生以及相关问题吧!
有偿招生法律怎么处罚有偿招生最高可吊销办学许可证。
根据《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 初级中学或其他等生源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参与有偿招生行为,由教育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改正。收取费用的,责令退还有关费用。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推荐、买卖生源获取经济利益的。
(二)与招生中职学校签订招生等相关协议并获取经济利益的。
(三)向中介机构或个人推荐、组织生源并获取经济利益的。
(四)向招生中职学校收取“入场费”“生源回扣”等费用的。
(五)欺骗、恐吓、误导、替代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并获取经济利益的。
(六)接受招生中职学校、招生中介机构提供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或参加其组织付款的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的。
(七)有偿提供、出售生源信息的。
(八)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有偿提供生源的行为。
第九条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及其他教职员工出现本办法第五条、初级中学或其他生源学校教职员工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违规情形的:
可认定为参与有偿招生行为,由所在学校及相关部门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对其作出处分决定或者给予其他处理,并作为师德师风失信人员录入江西省师德师风信用平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地区:
2023年湖南省完善“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统一权威发布全省中职招生信息和省市两级举报电话。
湖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对中职学校违法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责令市州教育、人社部门给予调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内容参考华声在线-湖南出台专项整治方案 中职学校违规招生将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以上内容参考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赣教规字〔2023〕8号)
初中毕业了,现在还想多了解下关于长沙最好的职业学校,情况怎么样?你好,湖南省目前是中职阳光招生做的比较好的省份,省教育厅建立了“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上面有全省各中职学校的相关信息。
3月1日开学,7月5日放假,这个学期一共有多少天?随着疫情积极向好趋势的显现,
昨日(4月1日),
湖南已有七市州明确开学时间,
今日,
我省又有四市明确开学时间,
家长和学生们快看过来!
衡阳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59号)精神,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报湖南省教育厅备案,衡阳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期按分批次、错时错峰原则有序开学。高三(含职高对口招生考生和民办高考补习学校考生)、初三年级作为首批于4月7日正式开学。
鉴于目前疫情输入风险增加、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压力增大,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余批次按照第二批(中学其他年级)、第三批(小学)、第四批(幼儿园)的顺序开学,具体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提前公布。在全市中小学全部开学之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各校正式开学前,教职员工需提前一周内到岗到位。
永州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经永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永州市教育局制定了开学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永州市各级各类学校从4月7日起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
第一批次为高三(含中职对口高考班级)和初三年级4月7日开学;;第二批次为中学其他年级;第三批次为小学各年级;第四批次为幼儿园。不同批次开学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第二至第四批次开学的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市内高校将在全市中小学基本开学后,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开学时间。在全市中小学全部开学之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娄底
一、4月7日,普通高中三年级、中职学校对口高考三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开学;
二、4月13日,普通中学及中职学校的其他年级开学;
三、4月20日,小学各年级开学;
四、4月27日,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学;
五、中职学校顶岗实习学生原则上根据各地复工复产情况有序安排实习。在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全部开学之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怀化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3年4月7日起,全市中小学校错时错峰开学。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7日,高三、初三、中职对口高考班级开学;
4月13日,高二、高一、初二、初一年级开学;
小学、中职其他班级不早于4月20日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确定;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开学时间和批次待小学开学后再确定。
各校正式开学前,教职员工(按相关规定不可返校的除外)需提前一周到岗到位。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昨日已公布的:
长沙
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将分四批错峰开学。
第一批:4月7日,普通中学高三、高考补习学校补习班、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初三年级。其中,完全中学高三、初三开学需错时两天。
第二批:4月13日,普通高中、初中其他年级、特教学校高三年级。
第三批:小学、中职其他年级。
第四批:幼儿园、特教学校、培训机构。
第三批、第四批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高校在全市中小学基本开学以后,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开学初步时间,报所在市、区(县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提前5天报教育厅备案,由教育厅安排开学时间。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专修学院)开学时间参照高校开学时间。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报属地防控指挥部评估后开学。
疫情防控期间,一律禁止校外托管行为。
湘潭
3月31日,从《中共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 年春季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了解到,普通高中三年级、中职学校对口高考三年级和初中三年级4月7日开学;普通中学其他年级及中职学校4月13日开学;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4月20日开学;幼儿园4月27日开学。
《通知》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要求,严密制订教育教学及疫情防控各类方案预案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学生返校报到和上学应错开上下班高峰,规模大的学校要实行分班级错时上下学,防止造成校门口大量人员聚集、堵塞交通。各县市区所有中小学开学后,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方可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两个中心,坚持问题导向、预案在先,周密安排师生返校报到、教育教学、食宿生活等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事项。
岳阳
普通高中三年级、中职学校三年级和初中三年级4月7日开学;普通中学其他年级(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及中职学校其他年级4月13日开学;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4月20日开学;幼儿园4月27日开学。在所有县市区中小学全部开学之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因疫情影响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高中三年级、 初中三年级通过调减周末和节假日时间来弥补;高中、初中其他年级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周六(或周日)上课,“五一”劳动节放假3天(5月4日、5日上课),端午节可以减少一天假期;小学双休日和节假日正常放假,学校确因延迟开学不能完成教学任务,可以根据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采取每天(或部分)下午增加一课时予以补足。
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 初步定于七月下旬放暑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较往年将适当推迟,具体时间开学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公布。疫情结束前,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对节假日、休息日暂不返家的寄宿学生,学校可以安排上课或自主学习。各地各学校开学后要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教学安排。
常德
4月7日,全市高三(含中职对口升学班)、初三年级开学;4月13日,中学(含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开学;4月20日,小学各年级开学;4月27日,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
4月20日为在常高校初始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各高校根据“一校一策”原则,按省教育厅要求和程序报批报备后开学。
学校教职员工要在正式开学前一周返岗到位。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本学期教学任务基本完成,原则上对今年春季学期教学时间作出如下调整:
1.适当压缩总课时,本学期按17—18周安排;
2.调减周末,双休变单休,即每周星期六上课,星期天休一天;
3.增加每周课时总量,即每天增加一课时;
4.适当压缩暑假时间,放假时间暂定推迟一周;
5.学校暂停期中考试、全校性运动会、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等聚集性活动;
6.适当调整中考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要根据上述调整,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周历安排,在开学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备案。
在科学有效调整教学安排的同时,学校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区别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实现平稳过渡、无缝对接。未开展新课程线上教学的,实施“零起点”教学;已开展新课程教学的,要认真进行串讲复习,在确保每名学生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新课程教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确保开齐开足规定课程,落实教学常规,确保教学质量。
益阳
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和益阳市工作实际,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确定益阳市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考试时间如下:
1、实行分学段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
第一批次:4月7日初三、高三(含中职三年级)
第二批次:4月13日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含中职)
第三批次:4月20日小学各年级
第四批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校外培训机构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复课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各校正式开学前,教职员工需分批提前一周到岗到位。高三、初三教职工清明节4月5—6日需正式上班,做好开学准备。
2、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考延期至7月7—8日举行的决定,益阳市中考相应延期至7月16—18日进行。
3、开学复课后,全市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六正常上班上课。高三、初三年级可合理安排五一节假日上课,其它年级暑假放假时间原则上不迟于7月20日。
4、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课程,合理安排地方课程。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衔接,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随意推迟放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盲目追赶进度。课后服务坚持家长自愿原则,严禁课后服务乱收费。
郴州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23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开学时间安排如下:
4月7日,普通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对口升学班开学;4月13日,普通高中二年级、初中二年级开学;4月20日,普通高中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开学;4月27日,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教职工提前一周到岗到位。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中小学全部开学后方能开展线下培训。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要求,结合湘西州实际,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和省教育厅备案,全州各级各类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自4月7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高三年级(含中职三年级对口升学班)开学时间为4月7日。
第二批次:初三年级开学时间为4月13日。
第三批次:中学(含中职)其他年级开学时间为4月20日,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疫情情况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确定具体错峰开学时间,并报州教体局备案后公布。
第四批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确定公布。在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全部开学之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除了大家关心的各地开学时间外,有关我省初三学生即将面临的中招问题, 日前,湖南省教 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发布《致全省应届初三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全省初三学生即将面临招生宣传、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不可避免会收到很多的升学建议,但也可能面对一些不实的招生信息甚至是招生欺骗行为。对此,信中提醒,实时掌握官方动态,及时准确获取信息 ,不轻易被不实信息左右。
致全省应届初三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家长们:
你们好!读完这封信仅需几分钟,内容涉及你们的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能够理解这封信的真诚与祝福!
同学们,初中三年学习即将结束,你们将面临一次人生的重要抉择:是读普通高中?读中职学校?还是放弃学业、直接就业?这个抉择,事关你们的当下,更影响你们的未来。我们衷心希望,无论现在的你怎么样,无论有多大的困难,千万别放弃自己的学业,这个年龄一定要读书!你们很多人会考取普通高中,期待三年后考上一所心仪的大学;也有很多人会选择一所好的中职学校,期待通过三年努力掌握一门技能,实现高水平就业,或者通过对口高考、单独招考进入心仪的大学。不管你们怎样选择,只要一直保持学习的信心和勇气,无论读普通高中还是职业学校,都将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同学们,你们即将面临中招宣传、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肯定会收到很多的升学建议,但也可能面对一些虚假信息甚至是招生欺诈行为!在此,我们慎重提醒大家:第一,及时掌握阳光招生信息。目前我省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 620 多所、中职学校470 多所(含高校中职部和技工院校),普通高中的招生信息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为准,中职学校的招生信息以“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发布为准(登录 zsxxtp.hnedu.cn 或直接上网搜索),请大家及时查看和掌握。第二,深入了解招生学校性质。大家在填报志愿和入学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所填报的学校是普高还是职高,是公办还是民办,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在本地招多少学生,开什么专业,学费有多高,等等,再结合自己及家庭情况,慎重做出决定。凡是没有把握的,大家可以上网查询或拨打有关咨询电话,也可以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上提供的电话直接联系招生学校。第三,积极发现举报违规行为。如果大家没有及时收到“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宣传资料和市州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本地中职招生宣传资料,或者发现有人代替、干预你们填报志愿的,或者有人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或者有人提前收“预录费”“报名费”的,或者有人承诺给予招生好处的,请大家及时拨打省市两级投诉电话举报,我们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大家的权益。
家长们,您的孩子正处于人生求学的关键期。无论您现在有多忙,哪怕是在千里之外打工,也请您密切关注孩子的中考志愿填报,指导和帮助孩子稳妥地升入高中阶段学校读书。如果孩子没有考上理想的普通高中,请您一定要鼓励和支持孩子读一所好的中职学校,学一门好技术,让孩子一辈子凭本事吃饭!如果您发现有人在招生入学的问题上欺骗和误导您的孩子,请及时投诉,坚决维护您的切身利益!
最后,祝福亲爱的同学们中考顺利、前程似锦!祝福家长们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2023年3月26日
01
切实完善招生工作机制
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协调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实行中职教育招生“六个统筹管理”(统筹初中毕业生生源管理、统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管理、统筹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招生管理、统筹公办和民办中职学校招生管理、统筹区域内和跨区域中职招生管理、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职招生管理)。认真落实职普分流、大体相当要求,将区域内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职教育。
02
认真编制执行招生计划
市州教育(体)局牵头,会同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分层、分类、统一编制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并指导督促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遏制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等乱象。中职学校跨市州招生计划严格实行省市两级备案管理制度。市州教育(体)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逐一核验中职学校跨市州招生计划申请及其办学条件、办学质量、负面清单等情况,统一核定备案中职学校跨市州招生计划并按隶属关系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两厅统筹编制下达中职学校跨市州招生指导性计划。五年制招生计划由相关高职高专院校按程序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中职学校跨省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程序申报。
03
全面使用阳光招生平台
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善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统一公开发布全省中职招生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公办或民办)、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市州招生代码、学校地址、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资助政策、就业信息、当年招生计划和简章、学校网址及联系电话等。市州教育(体)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核验所辖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并及时上传省平台公开发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对发布在省平台上的招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完善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做到所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同步发布、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招生计划同步调控、招生进度同步安排,实现依程序、分批次有序录取。
04
严格实施招生资格准入
严格实行全省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未经主管部门核验招生资质并在省平台公开发布招生信息的中职学校一律不能招收全日制中职学生,所招学生不予学籍注册备案。从2023年起,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一律通过省平台公开发布,其录取工作纳入市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优先安排录取批次,严格规范录取程序。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把技工院校纳入本地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统筹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统筹安排发放录取通知书。对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等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在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05
严格规范招生宣传管理
中职学校应将当年对外公开发布的招生简章按隶属关系报市州教育(体)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招生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客观,与省平台公开发布的招生信息保持一致。市州统一印发的“中职学校招生报考指南”等资料,须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具有招生资格的外地中职学校提供平等待遇,纳入本地招生管理平台统一进行宣传,不得设置跨地区招生障碍,不得实施地区封锁,并于当年4月30日前指导督促初中学校将省平台网址及APP等内容推送全体应届初三毕业生及其家长。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初中学校不得私自接受中职学校进校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前往中职学校参观交流。
06
严格规范中职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相关文件规定,做好中职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报备、采集、录入工作,确保学生录取报备信息、学籍信息和当年招生信息一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安全。对予以撤销、合并、划转、转型的中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依据程序和职责范围妥善移交、处理、保存好学生电子学籍和档案资料,并向社会公示承接单位信息,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07
严格规范专业设置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管理文件规定以及我省相关文件,做好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市州教育(体)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所辖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中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专业建设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中职学校开设“保安”“学前教育”专业以及“农村医学”“中医”等医卫类国控专业,应当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经市州教育(体)局初步审核后,按程序报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开设“护理”“中医护理”“助产”“康复技术”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卫类专业,比照国控专业执行。
08
严格规范联合办学行为
省内联合举办中职学历教育的主体学校,原则上须是高职高专院校或省卓越中职建设学校、国家改革示范校、国家重点中职学校、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合作学校须是达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中职学校。市州直属职业院校开展联合办学的,由市州教育(体)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跨市州开展联合办学的,由双方学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省属院校参与联合办学的,须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开展医卫、司法、教育类等专业联合办学的,办学双方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办学资质。开展联合办学招收的学生,先在就读学校注册学籍,进入联办学校就读时由联办学校负责在学籍管理系统内办理转学,不得重复注册学籍。联合办学双方学校必须严格经费管理,严禁以联合办学的名义套取国家财政经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异地分校(办学点)。高职高专院校和中职学校开展公费定向师范生联合培养的,遵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技工院校开展联合办学的,遵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09
深入宣传招生政策纪律
市州教育(体)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将本通知和“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致全省应届初三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及时转发县市区相关部门和学校,指导督促各地各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师生人人知晓。中职学校应于当年4月30日前将本通知传达全体教职员工并抓好贯彻落实。初中学校应于当年4月30日前本通知转发全体教师、应届初三毕业生及其家长,并组织教师进行专题学习,明确纪律要求。
10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巩固和深化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重点查处初中学校和教师控制生源定向输送民办学校并获取不正当利益、中职学校买卖生源、相关审批和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中职学校,视情节给予如下单项或多项处理:通报批评,扣减招生计划或限制招生,核减国家和省级职教项目经费,三年内不得评优和申报省级以上职教项目,取消省级职教品牌学校称号,停止招生资格等。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初中学校,视情节给予如下单项或多项处理: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等。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民办学校,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我省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负责人和公办教师,依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严肃进行问责追责。对审批和监管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中职学校违规招生办学问题突出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
第一条: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
第二条: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第三条: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向初中学校和教师支付招生费用,或初中学校和教师向高中阶段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
第四条:严禁初中学校和教师替代、干预学生填报中考志愿或选择就读学校。
第五条:严禁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
第六条:严禁中职学校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和办学点,或未经批准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或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或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或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或通过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教育新闻网
编辑:马林虹
初审:袁志宏
终审:罗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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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怎么网上报名?永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网上报名需要填写本人的身份信息以及准考证号码。
永州市工商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零陵区唯一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是永州市职业教育的“窗口”学校,是首届永州名校,是一所高起点、高标准、高规格的首批湖南省示范性职业学校、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学校占地265亩,建筑面积达8.5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达7000多万元。学校现有学生5646名,在职教师312人。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办学理念:
坚持平民办学方向,竭力服务“三农”;坚持“两手抓”的发展思路,一手抓对口高考,成效显著,本科上线人数、升学率连续六年居全市同类学校首位;一手抓技能教学,确定了“以德育为核心,以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以能力为本位的”人才培养目标。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永州市工商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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