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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21:09
培训啦(peixunla.com)本期小编就来讲讲关于重庆中专教师需要什么(中专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以及它的详细介绍。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是一个令人尊敬又伟大的职业。为了表达对老师们的敬爱重庆中专教师需要什么,整理了一份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所需要的学历与工作年限以及相对应的业绩成果。希望老师们的辛勤不但可以桃李满天下还可以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
那么今天我将中专教师所需要的职称评审的条件一一讲解。
中专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职称分级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分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称类别。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职称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重庆中专教师需要什么;实习指导教师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评审对象
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及省、市、县职业教育(含成人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员。
评审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评聘结合。评审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高、中级职称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教学水平评价、实践操作等方式;初级职称采取初评、考核认定、教学水平评价等评价方式。
职称申报是重要的基本条件
在这里跟大家讲的这几点条件是比较重要的,当然还要对教师品德的考察。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同级以上教师资格。
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获得校级以上师德方面表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推荐。
申报评审中级、高级职称,讲课答辩成绩分别达到总分的60%、65%以上,方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成绩未达到要求,不再进行专家评审,即为评审未通过。
学历、任职年限和技能等级条件
(一)文化课、专业课教师
1.申报助理讲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教学岗位工作。
2.申报讲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在教学岗位工作满3年;或者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在教学岗位工作。
3.申报高级讲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者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在讲师岗位任职满2年。
4.申报正高级讲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高级讲师岗位任职满5年。
(二)实习指导教师
1.申报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在实习指导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同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中级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2.申报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4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实习指导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同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3.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或者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4年。同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以上技能操作水平。
4.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7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同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5.申报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5年。同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技能操作水平。
(三)学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最低要求、任职年限达到最低学历相应要求的人员,可按学历破格申报相应职称。业绩特别突出且学历符合要求的人员,经核准,原则上可提前1至2年按年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四)转评人员,转评聘任后应在新岗位任职满1年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五)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进入中等职业学校任职的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教师,无职称首次申报评审时,可参考其在企业的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评审副高及以下相应职称。
职称评审条件
助理讲师
1.基本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本专业(学科)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基本胜任教学岗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教学综合评估合格以上。
3.撰写完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总结或体会。
4.能较好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
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1.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实训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教学综合评估合格以上。
3.撰写完整的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经验总结或体会。
4.掌握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条件
(一)学校教师
1.较好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本专业(学科)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综合评估良好以上,获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或良好2次。
3.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等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担任本职业(工种)生产实习课或专业课的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 280学时、240学时、24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50%。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课程改革、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企业实践等方面积累一定经验。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有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研文章。
5.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积极承担校企合作、实习实训教学等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实践能力。
6.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2条以上(学历或专业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条以上),其中(1)、(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重庆中专教师需要什么:
(1)是学校骨干教师,在校内讲授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并获得校级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者参加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县二等奖或市、省三等奖以上。
(2)参加学校教学研究、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实训室(基地)建设等工作,成绩突出,获得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或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3)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县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4)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独立承担1门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1期以上,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者主持辅导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5)参与完成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或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或者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
(6)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者获得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或者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二)教研人员
1.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担任2门以上专业(学科)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讲授过上级(省教研员为省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每学年到学校指导教学,听课、评课80学时以上,在本级以上教研或培训活动中讲授示范课、开设教学专题讲座等2次以上。所指导的专业(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2.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以上,其中第1条必备重庆中专教师需要什么:
(1)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限前3名)完成本级以上本专业(学科)教科研课题1项。
(2)获得省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限第1名,市教研员限前5名),县教研员获得市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限前5名)。
(3)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科)教科研或学术论文2篇(县教研员为1篇)。
(4)直接指导的教师参加市以上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一等奖1人或二等奖2人,同时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综合表彰1次或单项表彰2次。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条件
(一)学校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出色完成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学习借鉴的德育工作经验,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
2.具有本专业(学科)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教学综合评估良好以上,获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优秀2次以上,在校内讲授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开设教学专题讲座等。
3.文化课教师系统担任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2门课程(其中1门为专业核心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等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担任本专业(工种)生产实习课或专业课的教学工作,受到学生好评。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 280学时、240学时、24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校级领导年均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的50%、35%。
4.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骨干作用,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有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研文章,主持完成学校或参与完成(限前3名)县以上教科研课题,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模式改革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5.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6.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在校企合作、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
7.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以上(学历或专业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参加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县属学校教师获得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
(2)参与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工作,是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负责人(限前3名);或者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项目被鉴定为优秀项目(限前5名);或者完成省级教科研项目(限前3名)或教科研重点项目(限前5名);或者县属学校教师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限前3名)或教科研重点项目(限前5名)。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3)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4)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独立承担2门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2期以上,成绩突出,将实践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形成优秀的教学案例或推广应用的教学项目;或者主持辅导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者为2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5)参与完成(限前3名)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或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前5名)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均限前2名),推广应用后取得较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本校或企业实现一定的技术收入;或者艺术、体育学科教师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6)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科研或学术论文3篇(县属学校教师为2篇)。参编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可替代1篇论文。
(7)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者获得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或者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者县属学校教师在县属学校任教满20年,获得县级综合表彰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二)教研人员
1.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担任2门以上专业(学科)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每学年到学校指导教学,听课、评课80学时以上,在本级以上教研或培训活动中讲授示范课、开设教学专题讲座2次以上。参与本地区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行业标准研发等工作。本地区专业(学科)教学质量和专业实践能力稳步提升。
2.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以上,其中第1条必备:
(1)主持完成本级以上本专业(学科)教科研项目2项(其中1项为市级以上,省教研员均为省级),其中省教研员的课题研究至少发表1篇相关论文。经专家论证,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2)省教研员获得省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一等奖(限第1名),市教研员获得省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二等奖限第1名,一等奖限前3名)以上,县教研员获得市职业教育教科研成果二等奖(二等奖限第1名,一等奖限前3名)以上。
(3)省教研员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科)较高水平的教科研或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市、县教研员分别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科)较高水平的教科研或学术论文3篇、2篇。
参编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可替代1篇普通论文。
(4)直接指导的教师参加省以上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一等奖1人,同时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的综合表彰1次或单项表彰2次。
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条件
(一)学校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信念,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出色完成学生管理工作(其中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学全过程,获得校级以上师德方面表彰,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深入系统掌握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学科)发展现状与趋势。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胜任本专业(学科)各门主要课程的教学工作。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卓著,教学特点鲜明,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教学综合评估优良以上,获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优秀4次以上,在市以上范围(含行业领域内)开设研究课、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等。
3.文化课教师系统担任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2门专业核心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等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担任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或专业课的教学工作,受到学生好评。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文化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年均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 240学时、200学时、20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校级领导年均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的50%、35%。
4.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领军作用,担任市、厅级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在教育思想、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技术革新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做出突出贡献。
6.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等活动。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突出的专业实践能力,在校企合作、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7. 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以上(学历或专业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
(1)主持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工作成绩突出,是市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的负责人(限第1名);或者主持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项目被鉴定为优秀项目;或者主持完成2项市级教科研重点项目或2项省级教科研项目或1项省级教科研重点项目。课题研究至少发表1篇相关论文。经专家论证,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省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全国二等奖1人或省一等奖2人以上,本人获指导教师奖。
(3)主持完成2项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等项目,或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名), 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本校或企业实现较大的技术收入。
(4)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科)较高水平的教科研或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
正式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著作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者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者艺术类学科教师有2件作品在CN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被省以上专业机构收藏、采用,可替代1篇普通论文。
(5)教育教学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1次,或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党委、政府综合表彰2次;或者获得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或者担任校长以来,学校受到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1次,或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党委、政府综合表彰2次。
(二)教研人员
1.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担任2门以上专业(学科)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每学年到学校指导教学,听课、评课80学时以上,在市级以上教研或培训活动中讲授示范课、开设教学专题讲座3次以上。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本地区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行业标准研发等工作成绩突出。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本地区专业(学科)教学质量和专业实践能力稳步提升,教学质量位居前列。
2.业绩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3条以上,其中第1条必备:
(1)主持完成市级(省教研员均为省级)以上本专业(学科)教科研项目2项,其中1项是重点项目或被鉴定为优秀项目。课题研究至少发表1篇相关论文。经专家论证,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
(2)获得市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限第1名),或省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三等奖限第1名,二等奖限前7名)。
(3)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科)高水平的教科研或学术论文4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本专业(学科)中文核心期刊上。
正式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者主持编写(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省以上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教材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可替代1篇普通论文。
(4)直接指导的教师参加国家级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得一等奖1人;或者教育教学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或者获得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教学效果显著,育人成绩突出,并获得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
(二)讲课答辩成绩达到总分的80%以上且居同学科组人员前10%。
(三)除特殊规定外,符合正常晋升高级职称条件和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相应水平。
1.申报副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类竞赛)一等奖;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项目,项目被鉴定为优秀项目;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方面综合表彰。
2.申报正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主持完成并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方面综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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