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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3:17
培训啦消息:下面是培训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重庆市教育局大中专招生办公室(重庆市职高录取分数线)的文章,本篇文章里,小编针对重庆市教育局大中专招生办公室(重庆市职高录取分数线)做了一定讲解,我们一起来看看。
来源重庆市教育局大中专招生办公室:陕西发布
滞留在西安人员
如何返乡、有何要求?
连日来
西安多地发布了返乡相关政策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有序离开
小编对此进行梳理以供参考
滞留西安经开区人员如何离市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滞留经开区人员管理重庆市教育局大中专招生办公室,妥善解决其离市及生活保障方面的困难重庆市教育局大中专招生办公室,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离市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经开区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对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开发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滞留在经开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发放离市证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符合离市条件的滞留人员,提前与目的地防疫部门联系报备,之后向本人所在社区、小区、酒店、医院等单位提出离市申请(《离市申请》见附件),由上述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第二步:所在社区、小区、酒店、医院等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交至经开区各相应片区,片区收集后交由经开区滞留人员离市工作专班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发放《离市证明》至各片区。
四、联系方式
滞留人员若存在生活、就医或离市政策相关问题,与所在片区联系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西安经开区疫情防控
滞留西安未央区人员如何离市
雁塔区
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市的通告
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雁塔区实际,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离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雁塔区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1. 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
2. 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3. 滞留在非管控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所在街道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所在街道办事处复核批准后,发放离市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同时,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对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
(一)街道办事处服务保障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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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部门服务保障热线
1.对滞留在雁塔区的就学人员,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教育局电话:85370820,
2.对滞留雁塔区建筑工地项目中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住建局电话:85239185,
3.对滞留在我区住宿不便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商务局电话:81160132
4.对滞留在我区生活不便的游客,由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文旅局电话:85252016 ,
5.对滞留在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人社局电话:81166963,
6.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医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区卫健局联系人:李敏15802929102
区医保局联系人:郭瑞华15909290580
7.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由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道联合开展巡查救助。
区民政局电话:85382073,
区城管局电话:85251682,
8.对滞留在我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委统战部电话:85381020,
9.区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物流运输行业滞留我区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关心关爱和生活保障;为滞留在高速、国道等道路沿线、服务站、交通卡口等区域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区交通局电话:88225304,
10.区农水局:负责排查滞留农村的外地务工人员和农副产品物流滞留外地人员,并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区农水局电话:85252106,
11.公安雁塔分局:负责做好酒店、旅馆等滞留我区外地人员摸排工作,协助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对接民政、城管、卫健等部门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因疫受困无固定居住场所人员;对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离区人员、车辆予以放行。
公安雁塔分局电话:86772100,
莲湖区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市的通告
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莲湖区实际,莲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莲湖区外地人员离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莲湖区的外地人员(非西安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1.滞留在非管控区的人员,须经所在街道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2.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提交离市申请,社区进行初审,街道复核批准,发放离市证明。
同时,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对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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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滞留在莲湖区的就学人员,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7623822
傅凯:13991301592
2. 对滞留莲湖区建筑工地项目中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住建局联系电话:87612686
霍宁:13991979333
3. 对滞留在莲湖区住宿不便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7369779
张江波:18192312255
4.对滞留在莲湖区生活不便的游客,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电话:87616284
尹路:18991859127
5. 对滞留在莲湖区的就业困难人员, 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人社局联系电话:88624221
刘锋:18991370400
6.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医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区卫健局联系电话:87313605
刘建英:13468815256
区医保局联系电话:81512253
黄洒:13649270918
7. 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莲湖分局、区民政局、属地街道联合开展巡查救助。
公安莲湖分局联系电话:84385505
刘挺:18149259181
区民政局联系电话:87374869
马新国:13384940161
8. 对滞留在莲湖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委统战部联系电话:87390858
柳春雨:13571951937
9.对封闭在居民小区(城中村)的滞留人员,由各街道按照属地化管理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临潼区关于
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市工作的通告
全区广大群众:
为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的离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
二、适用政策
1.滞留在低风险区域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经所在街道办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2.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进行初审,由所在街道办复核批准,发放离市证明。对于在各片区管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片区提交离市申请,由各片区进行初审,属地街道办复核批准,发放离市证明。
同时,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对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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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滞留在我区的学生,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029-83812303韩明华:18192269369
2.对滞留我区宾馆、酒店的各类人员,由区科工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029-81371678刘星战:17782939555
3.对滞留在建工地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做好服务保障。区住建局联系电话:029-83813064王 萍:18892052000
4.对滞留我区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区人社局联系电话:18629589520师 炜:18629589520
5.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救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29-83982122王 佳:15909292916区医保局联系电话:83421347 81379272薛金莲:13772125725刘 蕾:18408260178李 超:18292088775常雪娟:13572542411
6.对滞留我区市场及饭店的人员,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029-83873778张晓勇:13038932240
7.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临潼分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开展巡查救治,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公安临潼分局联系电话:029-86758570张 涛:13609112886区城管局联系电话:029-83823736张江宏:18133953131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29-83872351叶晓东:18202961211
8.对受疫情影响户籍不在本地、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和生活困难人员,由区民政局指导各街道进行临时救助。联系电话:029-83873860郭珊珊:18702925556
9.对滞留我区的游客,由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029-83812300杨治国:13772063266
10.对滞留我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29-83812266姚 波:13991238575
感谢大家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临潼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长安区
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市工作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滞留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区疫情指挥部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对各行业部门和街道责任进行了明确,滞留人员如急需医疗、生活等救助,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打电话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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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部门服务保障热线
1.设立滞留长安区外来人员服务保障联络处。
2.对滞留在长安区的游客,由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3.对需要临时救助的滞留人员,由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4.对外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由区救助站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5.对滞留在长安区住宿不便的,由区投资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6.对大中专院校(技校)学生和滞留学校的务工人员,由区教育局、区协调办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电话(区教育局):17795932423
电话(区协调办):85280692
7.对急需医疗救治的滞留在长安区外地人员,由区卫健局安排到指定医院医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电话(区卫健局):85295003
电话(区医保局):81577018
8.对滞留长安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9.对滞留长安区建筑施工项目中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10.对滞留在长安区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由区统战部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三、街道服务保障热线
在全区16个街道设立服务热线,负责做好辖区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西咸新区关于做好滞留人员
有序离市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为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西咸新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西咸新区的外地人员(非西安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开发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
滞留在其他区县(开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特殊原因确需离市的,须经街道办(镇)或开发区批准,持离市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办(镇)复核批准,发放离市证明。
滞留人员如需提供帮助,可拨打新城、街道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咨询电话,西咸新区同时开通了服务监督电话,竭诚为您服务。
西咸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开航空基地
及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航空基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离开航空基地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在航空基地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口、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离市程序
符合条件的滞留人员,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社区提交离市申请,由行业部门或社区进行初审,航空基地指挥部复核批准后,发离市证明。滞留人员持离市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有序离开航空基地。
备注: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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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
对滞留在航空基地外地人员,按照行业部门任务分工,设立服务热线,具体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工作。
1.设立航空基地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联络处。
2.对滞留我区的学生,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3.对滞留我区的就医人员,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4.对滞留我区的游客,由发展策划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5.对滞留我区建筑工地的务工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6.对滞留我区的出差人员、物流运输人员,由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军民融合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89081549
科技创新局联系电话:89080015
军民融合局联系电话:89083553
7.对滞留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8.对滞留我区的外地无业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9.对滞留我区六小行业人员,由蓝天路派出所、蓝天路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蓝天路派出所联系电话:86855110
蓝天路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81662279
10.对滞留我区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由招商二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同时,在社区设立服务热线,做好辖区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航空二路社区联系电话:89083692
航空第二社区联系电话:65656525
感谢大家对西安航空基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航空基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有序离开阎良
及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离阎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在阎的外地人员。
二、离阎程序
符合条件的滞留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阎申请,由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办复核批准后,发放离阎证明。滞留人员持离阎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有序离阎。
备注: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三、服务保障
对滞留在阎外地人员,按照区级相关部门任务分工,设立服务热线,具体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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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阎良区(航空基地)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联络处。阎良区联系电话:86202509航空基地联系电话:86856889
2.对滞留我区的学生,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866060
3.对滞留我区的就医人员,由区卫健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205374
4.对滞留我区的游客,由区文化旅游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861701
5.对滞留我区建筑工地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202424
6.对滞留我区的出差人员、物流运输人员,由区投资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886123
7.对滞留我区的农业服务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202681
8.对滞留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205072
9.对滞留我区外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由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202509
10.对滞留我区交通场站中转人员,由区交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875614
11.对滞留我区六小行业人员,由公安阎良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公安阎良分局联系电话:86860110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13519133789
12.对滞留我区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由区委统战部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13679279438
同时,在街道、开发区设立服务热线,做好辖区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新华路街道联系电话:86202887凤凰路街道联系电话:86202654北屯街道联系电话:86824123新兴街道联系电话:86800595振兴街道联系电话:81673121关山街道联系电话:86822332武屯街道联系电话:86823376经济开发区联系电话:86855772(13609299010)荆山开发区联系电话:86858101
感谢大家对阎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阎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西安国际港务区关于疫情期间
滞留人员离市相关事宜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滞留我区人员管理,妥善解决其离市及生活保障方面的困难,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离市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我区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具体政策和程序
滞留在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对于在街道、村(社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村(社区)提交离市申请,村(社区)初审后,由所在街道办审核批准盖章,发放《离市证明》;
对于在各片区管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片区提交《离市申请》,片区牵头部门审核批准后报社会事业局办理《离市证明》,由各片区向申请人发放《离市证明》。
三、联系方式
滞留人员若存在生活、居住、就医或离市政策相关问题,可与相关部门、所在片区联系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西安国际港务区
滞留我区外地人员
服务保障工作专班
2022年1月14日
高陵区疫情期间人员
有序离区工作通告发布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现就疫情期间人员有序离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疫情期间我区需离区人员,主要包括各类滞留人员、工地停工、企业停产需返乡人员及其他特殊情况需离区人员。
二、适用政策
疫情期间非必要不离区,确需离区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须经所在街办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区。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地社区(村)提交离区申请,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复核批准,发放离区证明。
2.经批准的离区人员持离区证明可选择自驾、出租、公共交通工具离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西安市高陵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疫情期间
滞留人员离市相关事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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